
歐洲標準「EN 12004 瓷磚用黏合劑」由以下以相同標題發布的小節組成:

本標準包含與磁磚膠黏劑的產品、工作方法、應用特性等相關的術語。本標準規定了陶瓷磚用膠黏劑的性能要求。還包括相關的試驗方法、性能一致性的評估與驗證、磁磚用膠合劑的分類、命名和標記原則。但該標準並未為磁磚的設計和安裝提供準則或建議。如果磁磚黏合劑不會對這些材料產生不利影響,則它們也可以用於其他類型的磁磚(例如天然石材和聚合石材)。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如果磁磚黏合劑不會對石材產生不利影響,則它們也可以用於其他類型的磁磚(例如天然石材和聚合石材)。本標準可能包括危險材料和製程。使用本標準的人員應熟悉正常的實驗室實務。本標準並非旨在解決與其使用相關的所有安全問題(如果有)。使用者有責任建立適當的安全和健康實踐並確保遵守現有的法律和法規。
根據 EN ISO 15605 和 EN 1067 標準,從用於測試的黏合劑中取出至少 2 公斤樣品。標準測試條件為溫度23±2℃、相對濕度50±5%,測試區域內風速小於0,2公尺/秒。標準中給出的表格列出了所有測試樣品在調節期內的公差。測試開始前,所有測試材料均須在標準條件下放置至少 24 小時。如果規定的話,待測試的黏合劑必須在保存期限內。在調理之前應檢查磁磚,以確保其未使用、清潔且乾燥。瓷磚類型應按照本標準中的特定測試程序進行。
試驗基材厚度至少為 35 毫米,含水量以質量計低於 3%(碳化物法),4 小時後表面吸水量為 0,5 cm3 至 1,5 cm3。拉伸黏合強度必須至少為 1,5 N/mm2。測試表面應具有與使用木抹子獲得的表面相似的光潔度,並且在測試時應清潔且無灰塵。
如果黏合劑製造商建議將基材用於磁磚應用,則可以根據協議使用其他基材。為了證明與其他可選基材的兼容性,應根據開放時間測試方法將黏合劑施加到選定的基材上。當獲得至少 0,5 N/mm2 的結果或基材發生內聚力破壞時,即認為滿足要求。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依照《EN 12004磁磚用膠合劑》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