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標準「EN 14934 土木工程應用的隔熱和輕質填充產品 - 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工廠製造產品 - 規範」規定了用於公路、鐵路、交通區域的防凍、用於減輕水平和垂直土壓力的輕質填充以及其他土木工程應用的擠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工廠製造產品的要求。

產品以板材形式生產,也可進行特殊的邊緣和表面處理(榫槽、船板)。該標準還涵蓋多層絕緣板。該標準描述了產品特性,並包括測試、合格評定、標記和標籤的程序。
本標準並未規定產品必須達到的特定特性的所需級別,以證明其適合特定應用。特定應用所需的類別和等級可以在法規或非衝突標準中找到。
對於需要耐熱的應用,聲明耐熱性小於0,25m²K/W或聲明熱導率大於0,060W/(m·K)的產品不在本標準的範圍內。本標準不涵蓋現場絕緣產品和用於建築物、建築設備和工業設施絕緣的產品,或用於隔音的產品。
就本標準而言,除了 EN ISO 9229 中給出的術語和定義外,還適用以下定義:
產品特性依據此標準進行評估。為了符合該標準,產品必須滿足該標準的要求。有關附加功能的資訊包含在本附件(附件 E)中。產品特性的測試結果是本標準表格中給出的測試樣品數量測量值的平均值。
對於所有應用,長度和寬度均根據標準 EN 822 確定,長度和寬度的垂直度根據標準 EN 824 確定,平整度根據標準 EN 825 確定。任何測試結果與聲明值的偏差不得超過「長度、寬度、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公差」表中的公差。
厚度應依EN 823標準確定。任何測試結果與標稱厚度的偏差都不得超過標示等級的「厚度公差等級」表中的公差。
必須依照 EN 1604 標準確定在規定溫度和濕度條件下的尺寸穩定性。測試應在溫度為 23 度±2 度、相對濕度為 90%±5% 的環境中存放 48 小時後進行。長度、寬度和厚度的相對變化不應超過2%。當使用所描述的更嚴格的測試時,不應執行此測試。
應根據 EN 10 標準確定 826% 變形時的壓縮應力或壓縮強度。任何測試結果不得低於「10%變形時的壓縮應力或壓縮強度水平」表中給出的聲明水平的數值,以較大者為準。
對火災反應的分類是根據 EN 13501-1 標準確定的。在受管制的場所,聲明為連續輝光燃燒。如果沒有正在製定的歐洲測試方法,則應採用現有的相關國家測試方法。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還根據“EN 14934 土木工程應用的隔熱和輕質填充產品 - 工廠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產的產品 - 規範”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