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4707 建築設備和工業廠房的隔熱產品 - 預製管道隔熱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測定

EN 14707 建築設備和工業廠房的隔熱產品 - 預製管道隔熱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測定

歐洲標準「EN 14707 建築設備和工業廠房的隔熱產品 - 預製管道隔熱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測定」定義了確定預製管道隔熱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設備和程序。本標準也適用於隔熱產品。

EN 14707 建築設備和工業廠房的隔熱產品 - 預製管道隔熱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測定

就本標準而言,最高使用溫度是指絕緣產品在按照特定應用的建議厚度安裝時在其規定的性能極限內繼續運作的最高溫度。所需的性能可能涉及尺寸穩定性、熱性能和機械性能,以及抵抗外觀變化和內部自熱等危險產生的性能。在用作參考的本測試程序中,測試樣品暴露在從環境溫度到最高使用溫度的溫差中。當產品的兩個主要表面暴露於不同的溫度時,這可能無法反映實際的應用條件,例如在多層系統中或表面可能限制最高使用溫度的產品。

原則上,厚度和長度是在規定的升溫速率下達到的最高使用溫度下,經過規定的時間的單面熱處理後測量的。試樣的厚度在熱處理過程中測量,其長度僅在冷卻至環境溫度後測量。該過程可以是一個迭代過程。本標準或相關產品標準或任何其他技術規範的規範性附錄中描述了評估特定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附加要求。

標準中給出的圖中顯示了該設備的整體佈置,主要包括:

  • 熱管:熱表面測量區溫度分佈均勻,且測量區內熱流垂直於管道表面的管道(需兩根直徑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管道)。熱管在環境溫度下應在測量區域內呈線性,誤差在正負 1 毫米以內。熱管必須能夠控制在預定溫度的正負 60% 以內,或總管道長度的中間 2% 以內,或正負 10 度以內,以較小者為準。熱管應能以50度/小時或300度/小時的速度加熱。
  • 尖端絕緣:尖端絕緣和試件保護部分之間的間隙應盡可能小(例如不超過 3 毫米),以允許試件在測試過程中自由移動。
  • 溫度感測器(例如熱電偶):放置在熱管凹槽內的溫度感測器,可以記錄測試管的熱表面溫度(攝氏度),精確到正負 1%,但不低於正負 1 度。
  • 柔性金屬箔:3 片(例如黃銅),可對測試樣品的上表面施加 500 Pa 的均勻壓力,測試長度為 5 mm ± 250 mm,兩個端部保護器的長度為 5 mm ± 500 mm。壓力應使用下列面積來計算,即試驗長度500mm乘以熱管直徑。
  • 機電裝置:用於測量試樣厚度(精確到 0,1 毫米)的裝置,例如在測試期間。在確定試樣的厚度時,必須考慮設備(例如石英棒)的熱運動直至其最高使用溫度。

測試樣品的尺寸應為:

  • 將長度為 1000 毫米±10 毫米的測試樣本沿其長度方向直角切割,得到兩個端部保護器,每個長度為 250 毫米±5 毫米,測試長度為 500 毫米±5 毫米。
  • 厚度應為100毫米或100毫米以下的最大可用厚度。
  • 內徑:測試兩種尺寸,範圍從22毫米至220毫米。

尺寸應符合相關產品標準或本標準附件中的規定。如果沒有產品標準或其他技術規範,尺寸可由雙方自由商定。可以在多層系統上進行測試以模擬實際存在的情況。如果管道絕緣材料是從均質、各向同性的扁平產品上切割下來的,則最高使用溫度可以根據 EN 14706 通過對具有類似特性的扁平產品進行測試來獲得。

試驗樣品的數量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如果沒有指定數量,則每個尺寸必須使用至少一個測試樣品。若無產品標準或其他技術規範,試驗樣品的數量可由雙方自由約定。

測試樣品必須在 6 度±23 度的溫度下放置至少 5 小時。如有異議,則必須在溫度為23度±2度、相對濕度為50%±5%的環境下儲存,儲存時間需符合相關產品標準規定或至少24小時。

試驗樣品和熱管的初始溫度應為23度±5度。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根據「EN 14707 建築設備和工業設施的隔熱產品 - 預製管道隔熱材料最高使用溫度的測定」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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