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603 建築用隔熱產品-正常實驗室條件下尺寸穩定性的測定

EN 1603 建築用隔熱產品-正常實驗室條件下尺寸穩定性的測定

歐洲標準「EN 1603 建築用隔熱產品 - 在恆定正常實驗室條件下(23攝氏度/50%相對濕度)測定尺寸穩定性」描述了在恆定正常實驗室條件下評估試樣和全尺寸產品隨時間不可逆尺寸變化所需的設備和程序。該標準也適用於隔熱產品。

EN 1603 建築用隔熱產品-正常實驗室條件下尺寸穩定性的測定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 長度:指試樣主表面與原產品長線尺寸平行的長線尺寸。
  • 寬度:指試樣主表面與長度垂直測量的短線尺寸。
  • 平整度偏差:指產品凸面向上放置於平面上,與平面之間的最大距離。
  • 正常實驗室條件:溫度 23 度±2 度,相對濕度 50%±5%。

原則上,在正常的實驗室條件下,每隔一定時間間隔測量試樣的長度、寬度和平整度,直到達到相對穩定。尺寸穩定性採用標準中給出的一種或多種方法來確定:

  • 方法A:全尺寸產品線性尺寸的測定
  • 方法B:使用尺寸小於全尺寸產品的測試樣品確定產品的線性尺寸
  • 方法C:測定全尺寸產品的平整度偏差。

這些測試所使用的設備是:

  • 方法A:EN 822標準中定義的測量設備。
  • 方法B:精度為0,01毫米的錶盤鐘或精度為0,1毫米/米的任何裝置(光學、電氣)及其固定在平坦參考面上的錶圈。
  • 方法B1:金屬板的最小直徑為20毫米。實際直徑的選擇應確保錶盤手錶施加的壓力小於2千帕。
  • 方法B2:金屬絲。
  • 方法C:EN 825標準中定義的測量設備。

任何能夠提供至少相同結果且具有相同精度的測試設備都可以使用。

測試樣品的厚度應等於原產品的厚度。

  • 方法A:測試樣品應為全尺寸產品。
  • 方法B1:如果小於500mm x 500mm或500mm x 500mm,則應盡可能大。無論如何,都應大於250mm x 250mm。
  • 方法 B2:應為 250 毫米 x 250 毫米。
  • 方法C:測試樣品應為全尺寸產品。

測試全尺寸產品時,測試樣品數量必須符合相關產品標準中規定的數量。如果對從全尺寸產品中取出的測試樣品進行測量,則必須至少測試三個測試樣品。如果沒有產品標準或其他歐洲技術規範,則測試樣品數量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EN 1603 標準測量在恆定氣候條件(23 攝氏度和 50% 相對濕度)下隔熱產品的不可逆尺寸變化(例如收縮或膨脹)。這些產品可以是泡棉板、礦棉板或軟木板。

尺寸穩定性是隔熱材料的關鍵特性;即使是微小的收縮也可能導致空隙或熱橋,從而降低性能(例如,聚氨酯泡沫的收縮率應保持在1%以下)。 EN1603標準確保在品質控制和產品認證過程中,各製造商的測量結果一致且可比較。

EN 1603 標準是一系列標準的一部分,涵蓋各種熱機械測試,例如密度(EN 1602)、壓縮蠕變(EN 1606)和拉伸強度(EN 1607)。

EN 1603 標準非常重要,因為它確保了建築應用中隔熱產品的尺寸穩定性。實際上,它有助於確保隔熱材料在正常室內條件下不會隨時間收縮、膨脹或變形。此標準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

  • 維持能源效率:即使隔熱材料出現輕微收縮,也會在面板或板材之間產生縫隙。這些縫隙會導致熱量逸出或進入,從而降低建築物的熱性能,最終達不到隔熱的目的。
  • 防止熱橋:尺寸穩定性差會導致熱橋,即由於隔熱層缺失或安裝不良,熱量更容易在區域內流動。這會導致暖氣和冷氣成本增加,並降低使用者舒適度。
  • 支持建築的長期性能:此標準測試永久性(不可逆)尺寸變化。透過選擇符合此標準的產品,建築師和承包商可以確保保溫材料在未來數十年(而非僅在安裝後的最初幾年)內保持預期性能。
  • 確保產品之間的公平比較:這提供了一種標準化的測試方法,以便製造商可以證明其產品符合品質標準,並且買家可以可靠地比較產品。
  • CE 標誌支援法規遵循:在歐盟國家,建築產品通常必須符合建築產品法規。 EN 1603 是用於證明產品性能並獲得 CE 標誌的協調測試標準之一。
  • 安裝人員和建築商的品質保證:安裝人員可以確信,按照此標準測試的材料不會變形並導致以後的安裝問題(例如,覆層下的板材抬起、收縮或開裂)。

我們的機構多年來一直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他們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還提供符合「EN 1603 建築隔熱產品 - 在固定標準實驗室條件下(23 攝氏度/50% 相對濕度)測定尺寸穩定性」標準的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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