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717 木質板材-甲醛釋放量的測定

EN 717 木質板材-甲醛釋放量的測定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發布的標準「EN 717 木質板材-甲醛釋放量的測定」由以下以同一標題發布的小節組成:

EN 717 木質板材-甲醛釋放量的測定

  • 標準「EN 717-1 第 1 部分:箱式法甲醛釋放量」描述了一種箱式法,包含三個測試箱選項,用於在與典型實際環境條件相關的特定條件下,以穩定濃度的形式在氣候箱中測定人造板的甲醛釋放量。此箱式法也可在實務上應用,利用數學模型估算各種條件下的甲醛濃度。

原則上,將已知表面積的測試件放置在一個腔室中,腔室中的溫度、相對濕度、風速和變化率均控制在特定值。測試件釋放的甲醛與腔室內的空氣混合。定期對腔室內的空氣進行取樣。將腔室內的空氣抽入裝有吸收甲醛的水的洗滌瓶中來測定甲醛濃度。求水中的甲醛濃度。腔室內空氣中的甲醛濃度是使用洗滌瓶中水的濃度和採樣空氣的體積計算得出的。其單位為毫克每立方公尺 (mg/m3)。定期持續取樣,直到腔室內的甲醛濃度達到穩定狀態。

溫度、相對濕度、負荷係數和空氣交換率對室內空氣中甲醛濃度的影響可以用公式描述(例如安德森公式)。顯然,試件的結構(尤其是其表面)與空氣速度之間存在關係,但這種關係無法用單一公式完全解釋。

EN 717-1 標準是用於測定刨花板、MDF(中密度纖維板)、膠合板和其他工程木製品等木質板材甲醛釋放量的關鍵測試方法。該標準在確保室內空氣品質和消費者安全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住宅和商業場所等經常使用這些材料的場所。

甲醛是一種無色、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常用於建築材料和家居用品的生產。它常見於複合木製品中使用的黏合劑和樹脂。由於甲醛具有潛在的健康風險,例如刺激眼睛、鼻子和喉嚨,並且被列為致癌物,因此對甲醛排放進行監管至關重要。

本標準提供了一種在特定條件下測量木製品甲醛釋放量的可控且標準化的方法。本標準的主要目標是:

    • 保護消費者和工人免受長期接觸甲醛的危害。
    • 幫助製造商確保其產品符合歐盟和其他國家的法律限制。
    • 為產品標籤提供基準。

EN 717-1 標準採用箱式法,此方法被認為是測量甲醛釋放量最準確、最可靠的方法。將樣板放置在測試箱(通常為 1 立方公尺或更大)中,箱內溫度、濕度和氣流均受到嚴格控制(通常溫度為攝氏 23 度,相對濕度為 45%)。持續監測箱內空氣,並使用分光光度法或層析法測量甲醛濃度。甲醛釋放量以毫克/立方米空氣為單位報告。此方法模擬室內環境條件,提供的數據能反映人們在現實環境中可能接觸到的甲醛含量。

根據 EN 717-1 標準測試的產品根據其甲醛釋放量進行分類:

    • E1:最高0,124 mg/m3(歐盟國家最廣泛接受和使用)
    • E2:0,124 至 1,25 mg/m3(由於法規較為嚴格,目前很少使用)
    • E0:不超過0,05 mg/m3(不是EN標準的正式組成部分,但在一些注重環保的市場中自願使用)

EN 717-1 標準對於以下方面尤其重要:家具製造商、建築材料供應商、室內設計師和建築師以及監管機構和測試實驗室。

  • 標準「EN 717-2 第 2 部分:以氣體分析法測定甲醛釋放量」描述了在規定條件下測定塗層和未塗層木質面板甲醛釋放量的程序。

原則上,將已知表面積的測試件放置在一個密閉的試驗箱中,試驗箱內的溫度、濕度、氣流和壓力均根據特定值進行控制。測試件釋放的甲醛與試驗箱內的空氣混合。空氣被連續抽出,並流經裝有水的氣體洗滌瓶,洗滌瓶吸收釋放的甲醛。測試結束時,以光度法測定甲醛濃度。甲醛釋放量根據該濃度、採樣時間和測試件暴露的面積計算得出,以毫克/平方米/小時 (mg/m²h) 為單位。

人造板的甲醛排放是家俱生產、建築和室內設計等行業關注的重點問題。目前已製定了各種標準來評估和控制這些排放。其中,EN 717-2 是一種廣泛使用的利用氣體分析來評估甲醛排放的方法。

EN 717-2 方法通常用於工廠生產控制和常規品質保證,因為與 EN 717-1 標準相比,它提供了更快的測試速度。該標準的主要目標是:

    • 提供一種簡化、快速的甲醛釋放量測試方法。
    • 為生產者提供定期生產監測支援。
    • 確保符合歐盟國家市場准入的甲醛排放限制。
    • 確保產品根據其排放等級進行分類。

該標準適用於生產環境中的品質控制。測試包括將人造板樣品暴露在受控的氣候條件下,然後使用氣體檢測設備分析釋放的甲醛。

氣體分析法可以將材料分為不同的甲醛釋放量等級,其中最常見的是:

    • E1:最高 3,5 毫克/平方公尺小時
    • E2:至少3,5毫克/平方公尺/小時

一些製造商也使用 E0(高達 0,5 mg/m2h),但這不是官方 EN 717 系列的一部分,儘管它可能適用於生態標籤或在國際市場上有效。

EN 717-2 標準對於以下方面尤其有價值:

    • 工廠生產控制:在日常生產過程中進行快速且經濟高效的測試。
    • 面板生產設施的內部品質保證實驗室。
    • 依照 EN 717-1 標準進行額外測試,以縮短交貨時間。
    • 在送樣進行全室測試前進行初步評估。

此標準廣泛應用於以下產品的生產:刨花板、中密度纖維板、膠合板、定向刨花板、層壓板和單板。

  • 標準「EN 717-3 第 3 部分:瓶法測定甲醛釋放量」描述了一種稱為瓶法的測定未塗層木質板材甲醛釋放量的方法。

原則上,甲醛釋放量的測定方法是將已知質量的試體懸掛在恆溫密閉容器中的水面上。試件在規定時間內釋放的甲醛會被水吸收。水中的甲醛含量以乙醯丙酮光度法測定,結果以每公斤乾物質中甲醛的毫克數表示。

該標準是EN 717系列標準的一部分,用於評估人造板的甲醛排放。甲醛是一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C),用於生產刨花板、膠合板和其他工程木製品的樹脂和黏合劑。然而,暴露於甲醛會帶來健康風險,因此需要進行監管。

EN 717-3 標準包含一種使用瓶法測量木質板材在特定條件下釋放到空氣中的甲醛的方法。該標準提供了一種簡單且經濟高效的甲醛釋放量測定方法。此方法特別適用於生產過程中的品質控制和常規檢測。

與更敏感但更複雜的 EN 717-1 標準室方法或 EN 717-2 標準氣體分析方法不同,EN 717-3 標準專為小規模測試而設計,非常適合工廠內部控制。

瓶法是將人造板測試樣品放入密封容器(通常是玻璃瓶)中,並加入一定量的水或其他吸收材料。板材釋放的甲醛會溶解在水中。經過一定時間(通常在攝氏40度下放置3小時)後,對水進行化學分析,以確定其吸收的甲醛量。測量單位為每平方公尺每小時甲醛毫克數。

EN 717-3標準廣泛應用於以下領域:

    • 用於例行監測的生產設施
    • 比較材料配方的研究與開發
    • 符合其他 EN 717 標準

儘管與 EN 717-1 標準相比,該方法準確度較低,通常不用於認證目的,但它是保持一致產品品質的寶貴工具。

雖然 EN 717-3 標準不是最準確的測試方法,但它在整個生產過程中提供了有價值的信息,並有助於確保材料在安全排放限度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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