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675 交通信号控制器 - 功能安全要求

EN 12675 交通信号控制器 - 功能安全要求

欧洲标准“EN 12675 交通信号控制器 - 功能安全要求”描述了交通信号控制器的功能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永久性和临时性安装的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以及不能控制过往车辆或行人通行的便携式交通信号设备,但只能控制换行/穿梭运行车道的便携式交通信号设备除外。本标准定义的交通信号控制员必须安全地控制冲突的交通,包括车辆和行人。例如,交叉路口信号、人行横道信号、班车信号、公共交通信号。

EN 12675 交通信号控制器 - 功能安全要求

“EN 50556 道路交通信号系统”标准包含电气安全要求和附加交通安全要求、与外部设备的接口以及验证是否符合本欧洲标准的测试方法。为了使本标准和 EN 50556 标准充分适用,要求国家标准化组织根据其国家要求定义相关的类别集。国家要求可能会对公共交通信号和欧洲标准中未指定的其他信号设定具体条件。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 无信号是指光强度不满足信号“开”要求的信号。
  • 自行车信号灯是一种特殊用途的交通信号灯,用于指挥信号区域内的自行车交通。
  • 集中控制是使用中央计算机或等效设备和传输系统来协调和监控交通信号网络或组的系统。
  • 冲突绿灯是指同时显示允许冲突交通通行的绿灯信号。
  • 冲突信号组是由两个或多个信号组成的组,当它们同时运行时,将导致交通流向冲突。
  • 故障模式是交通信号控制器不起作用的状态,由于重大故障,正常运行模式被闪烁的琥珀色或信号关闭状态所取代。
  • 绿灯信号是向交通显示为绿色的信号。
  • 重大故障是指导致信号交通系统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安全运行的故障。
  • 手动操作模式是交通信号控制器的运行状态,在该状态下,由手动控制向交通发出的信号的状态。
  • 轻微故障是指除重大故障之外,按照国家规定定义的、能够识别和记录的故障。
  • 模式是交通信号控制器用于控制交通信号的特定状态。例如定时运行模式、流量运行模式、待机运行模式、手动运行模式、故障模式等。
  • 公共交通信号是用于在信号位置指挥公共交通车辆的特殊用途交通信号。

该欧洲标准的目的是规定用于控制交通信号设备的功能安全要求。本标准涉及交通信号控制和相关信号交通流动。主要目的是保护人员和物体免受交通冲突信号造成的危害。

需要考虑的危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可能信号故障:

  • 不向交通部门显示红灯
  • 对冲突车辆显示绿灯
  • 没有向交通显示正确的信号顺序
  • 未能确保所有信号的正确定时

需要保护的人员有:

  • 交通信号使用者、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包括公共交通)、行人、骑自行车者和骑马者、肢体残疾人士
  • 维护和检查人员

交通信号控制器是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核心部分,是大、小路口的子执行单元。其主要功能是实现路口交通信号控制、交通信息采集、通讯、路口监控等。交通信号控制器适用于T型路口、交叉口、多岔路口、路段、匝道等交通点。这些控制器可以操作多种不同的控制模式,并在控制模式之间智能切换。随着需要处理的交通方​​式的增加,交通信号控制器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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