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840 移动废物和回收容器
欧洲标准“EN 840 移动废物和回收容器”由以下以同一标题发布的小节组成:

- 标准“EN 840-1 第 1 部分:疏浚起重设备用容量不超过 400 升的两轮容器 - 尺寸和设计”规定了疏浚起重设备使用的容量不超过 400 升的两轮便携式垃圾和回收容器的尺寸和设计要求。这些容器仅适用于上述明确提及的起重设备。
该标准定义了两类容器:
- I类:小型(标称容积达200升)
- II类:大型(标称容积在200升至400升之间)
标准中表格所示的容积针对上述两种容器类别进行定义。表格中所示的容积对应于欧洲目前使用的移动式垃圾和回收容器的容量。由于公差导致部分容量存在重叠,客户和制造商必须在订购时确定所选容量。用户和制造商之间可协商使用表格中未提及的标称容积。容积公差最大为正负10%,测量依据EN 840-5标准。
- 标准“EN 840-2 第 2 部分:用于耳轴式和/或疏浚船起重设备的容量高达 1300 升的平盖四轮垃圾箱 - 尺寸和设计”规定了用于耳轴式和/或疏浚船起重设备的容量高达 1300 升的移动式垃圾箱的尺寸和设计要求,该垃圾箱配有平盖和四轮容器。这些垃圾箱仅适用于上述明确提及的起重设备。
该标准定义了两类容器:
- I类:小型(标称容积达1000升)
- II类:大型(标称容积在1000升至1300升之间)
上述两种容器类别均定义了具体容积。除上述容积外,其他标称容积可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确定。容积公差最大为正负5%,测量依据EN 840-5标准。
- 标准“EN 840-3 第 3 部分:用于耳轴式和/或疏浚式起重设备的圆顶盖四轮垃圾箱,容量高达 1300 升 - 尺寸和设计”规定了用于耳轴式和/或疏浚式起重设备的移动式垃圾和回收利用垃圾箱的尺寸和设计要求,这些垃圾箱配有四轮、圆顶盖,容量高达 1300 升。这些垃圾箱仅适用于上述明确提及的起重设备。
该标准定义了两类容器:
- I类:小型(标称容积达1000升)
- II类:大型(标称容积在1000升至1300升之间)
上述两种容器类别均定义了具体容积。除上述容积外,其他标称容积可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确定。容积公差最大为正负5%,测量依据EN 840-5标准。
- 标准“EN 840-4 第 4 部分:容量高达 1700 升、带大耳轴或 BG 型起重装置和/或宽体疏浚起重装置的四轮平盖垃圾桶 - 尺寸和设计”规定了容量高达 1700 升、带四轮的移动式垃圾桶和回收利用容器的尺寸和设计要求,这些容器适用于大耳轴或 BG 型起重装置和/或宽体疏浚起重装置。这些容器仅适用于上述明确提及的起重装置。
该标准定义了两类容器:
- I类:小型(标称容积达1050升)
- II类:大型(标称容积在1050升至1700升之间)
上述两种容器类别的具体容积定义如下。除上述容积外,其他标称容积可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确定。容积公差最大为正负5%,测量依据EN 840-5标准。
- 标准“EN 840-5 第 5 部分: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基于 EN 840-1 至 EN 840-4 标准,描述了移动式垃圾和回收容器的测试方法。该标准还规定了测试期间或测试后应达到的水平。该标准适用于容量不超过 1700 升的移动式垃圾和回收容器。
测试前后应对容器进行目视检查,以:
- 检查容器是否损坏且无视觉缺陷
- 检查被测容器的生产特性是否符合 EN 840-1 至 EN 840-4 标准中适用于该容器的标准所规定的特性。
- 比较一系列测试前后容器的状态。
测试完成后,容器可能会有一些变形,但容器必须保持完整的功能。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有:
- 容器测试
- 稳定性测试
- 拉伸和滚动试验
- 升降倾斜试验
- 各种测试
我们多年来一直通过广泛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活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支持,拥有一支强大的团队,他们密切关注全球科技发展,并不断提升自我。此外,我们还根据 EN 840 移动废物和回收容器标准为企业提供测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