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試驗與材料協會(ASTM)出版的《ASTM D8211-21 平坦表面上氣體熱表面點燃溫度的標準測試方法》中指出,當加熱到2度正/負溫度時800 度或更高溫度持續5 分鐘,描述了一種測試方法,用於區分在撞擊時會或不會點燃的氣體。

此測試方法可適用於任何在環境溫度和壓力下為氣體或液化氣體的非自燃物質,特別是 GHS 1B 類氣體。
此測試方法的使用應受到以下限制:不應使用單一火災危險特性(例如閃點、自燃溫度或本方法條件下的性能)來識別或評估火災危險或火災風險實際火災條件下的材料、產品、組件或系統。在受控實驗室條件下測量的火災危險特性仍可用於準確描述材料、產品、組件或系統在這些受控條件下的反應。只有當評估考慮與特定情況的火災危險演變相關的所有因素時,在受控實驗室條件下測量的特性才能用作危險或風險評估的要素。
本標準用於定量測量非靜止環境中氣體或液化氣體的實際表面著火溫度。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測試時,在沒有外部通風或風扇運轉的情況下,5 克物質從噴嘴釋放到加熱至 800 度±7 度±5 度的烤盤中。除了佔板的對流效應外,裝有測試設備的環境室應保持靜止。在物質最初表面撞擊期間觀察到點燃,如果撞擊後發生任何點燃,則在物質釋放後 2 分鐘內觀察到點燃。
氣體混合物的自燃溫度是指氣體混合物在沒有外部點火源的情況下自燃的最低溫度。自燃溫度是使用通往大氣的小型測試容器來確定的,通常在大氣壓力下,將氣體快速注入測試容器中並加熱預定的時間,同時觀察點燃或不點燃。自燃溫度通常不能直接適用於現實條件。因此,需要進行測試來確定氣體或液化氣體在自由環境中釋放到熱表面上時是否會點燃。
在為各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提供標準「ASTM D8211-21 平面上氣體熱表面點燃溫度的標準測試方法」中定義的測試服務,其經過培訓的人員它還提供了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