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2010 FTP 規範第 2 部分 - 煙霧和毒性測試

IMO 2010 FTP 規範第 2 部分 - 煙霧和毒性測試

國際海事組織 (IMO) 發布的「IMO 2010 FTP 規則第 2 部分 - 煙霧和毒性測試」標準描述了一種測試方法,用於確保材料在受熱時不會產生過量的煙霧或有毒氣體。此方法用於評估產品暴露於一定量的輻射和火焰時所產生的煙霧量。主要應用領域是將船舶上使用的產品分類。

IMO 2010 FTP 規範第 2 部分 - 煙霧和毒性測試

海事中使用的產品和材料根據本標準進行防火測試。這些測試的結果可用作型式核准(也稱為車輪標記)的基礎。

型式認證根據歐洲議會指令 2014/90/EU 頒發。先進的實驗室可以進行必要的防火測試、簽發文件並進行生產控制,以實現車輪標記。

這些測試是在封閉的房間中進行的。將測試樣品水平放置並進行熱輻射。當樣本暴露在輻射下時,室內收集的煙霧開始擴散。使用光源和光電管測量煙霧的特定光密度(透明度)。當進行毒性分析時,產生的一些煙霧被從室中移出進行分析。對三個輻照度水平中的每一個進行分析,透過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FTIR)分析可以檢測以下物質: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鹽酸、溴化氫、氟化氫、氰化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

本標準中所述的測試方法涵蓋隔間和天花板的表面材料以及類似的暴露表面和地板覆蓋物。測試時間為10分鐘,記錄所有煙霧濃度和氣體含量。測試過程中,樣品暴露在25或50KW/m2的輻射熱條件下。

本標準的設計以國際標準組織(ISO)制定的《ISO 5659-2塑膠-煙霧形成-第2部分:單室測試光密度測定》標準為基礎,並進行了一些修改。本標準提供了一種測量不超過 25 毫米的基本平坦材料、複合材料或組件樣品的暴露表面的煙霧產生量的方法,當水平放置並暴露於規定水平的熱輻射時,無論是否使用引燃火焰在一個封閉的櫃子裡。此測試方法適用於所有塑料,也可用於評估其他材料,例如橡膠、紡織塗層、塗漆表面、木材和其他材料。

本方法測定的光密度值應視為特定於測試形狀和厚度的樣品或組裝材料,而不應被視為固有的基本屬性。

此方法主要用於建築物、火車和船舶的研發和消防安全工程,尚未用作建築規範或其他目的評級的基礎。沒有提供估計材料在其他實際暴露條件下暴露於熱量和火焰時可能產生的煙霧密度的基礎,也沒有與其他測試方法得出的測量結果建立相關性。

根據IMO 2010 FTP Code Part 2標準,在任何測試條件下,最大光密度必須高於平均值:

  • 超過 200 個用於窗簾、覆蓋物或天花板表面
  • 甲板覆蓋材料超過400種
  • 材質磨面500以上
  • 塑膠管材、電纜品種超過400種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IMO 2010 FTP Code Part 2 -煙霧和毒性測試」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並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工作人員和技術裝備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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