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國際海事組織 (IMO) 制定的 IMO FTPC 第 5 部分:表面可燃性防火測試程序是用於隔板和天花板以及船舶設備之間的類似暴露表面和地板的表面材料的防火測試程序。 海上使用的材料根據國際海事組織防火測試程序規范進行測試。 結果可用於型式認可。

在國際水域航行的船舶必須滿足某些要求。 歐盟和美國海岸警衛隊組織 (USCG) 要求對放置在這些船上的產品進行認證,並為其他產品頒髮型式認可證書。 不接受單獨的防火測試報告,需要聯繫指定機構進行海事認證以獲得這些文件,並且測試必須符合 IMO FTPC 程序。
改進的隔板、天花板和甲板覆蓋材料的表面可燃性防火測試程序符合“ISO 1716 產品防火反應測試 - 總燃燒熱(熱值)的測定”標準。 本標準描述了在彈式熱量計中確定固定體積產品的總燃燒熱的方法。 該方法旨在應用於固體產品。 如有必要,標準附錄(附錄 A)中給出了計算淨燃燒熱的方法。 附錄 B 中給出了有關測試方法精密度的信息。
當根據 IMO FTPC 第 5 章中描述的程序要求材料具有低火焰蔓延的表面時,產品應符合本章的要求。 在測試期間,根據 A.653(16) 決議中規定的測試程序對錶面材料進行測試和評估。 為本節的目的,A.653(16) 決議所附地板覆蓋物的總散熱值由 <2.0 MJ 代替。 測試時間為 40 分鐘。
我們的組織還為 IMO FTPC 第 5 部分:表面可燃性提供防火測試服務,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在它為各個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