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測試方法用於測定材料的線性燃燒速率或自熄性。這些測試方法適用於 ISO 845 測定的表觀密度大於 250 kg/m3 的固體和泡沫材料。
本標準描述了兩種測試方法:
ISO 9772 規定了一種測試方法,用於測定表觀密度為 250 kg/m3 或更低的材料的燃燒特性。 ISO 9773 規定了一種測試方法,用於測定由於材料較薄而變形或燃燒至夾持夾具的材料的燃燒行為,該方法採用本標準中定義的方法 B。
所述測試方法提供的分類可用於品質保證、產品組件材料的預選,或驗證最終產品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所需的最低可燃性等級。預選指南包含在 IEC 60695-1-30 中。
原則上,將矩形棒狀的試驗樣品一端水平或垂直支撐,並將自由端暴露於規定的試驗火焰中。透過測量線性燃燒速率來評估水平支撐棒在規定試驗條件下的燃燒行為。透過測量餘焰和餘輝持續時間(觀察材料是否自熄)、燃燒程度以及火焰顆粒的滴落來評估垂直支撐棒在規定試驗條件下的燃燒行為。
在特定條件下對材料進行的燃燒測試對於比較不同材料的相對燃燒行為、控制生產過程或評估燃燒特性的任何變化都具有重要意義。這些燃燒測試方法的結果取決於試樣的形狀和方向、周圍環境以及點火條件。這些燃燒測試方法的關鍵特性是能夠水平或垂直放置試樣。這些測試佈置方式適用於不同等級的材料可燃性。
根據本標準所獲得的結果不應僅用於描述或評估特定材料在實際火災條件下造成的火災危險。火災危險評估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例如燃料含量、燃燒強度(熱釋放速率)、燃燒產物,以及點火源的性質、暴露材料的方向和通風條件等環境因素。
這些測試方法測得的燃燒行為受密度、材料各向異性和試樣厚度等物理特性的影響。
某些試樣在火焰照射後可能會收縮或劣化,但不會著火。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使用相同厚度的其他試樣才能獲得有效結果。如果在此厚度下無法獲得有效結果,則該厚度的材料不適合透過這些測試方法進行評估。為了確定薄而柔韌的試樣的可燃性等級,以及在火焰照射後多個試樣收縮但不會著火的情況下,ISO 9773 提供了一種合適的測試方法。
某些塑膠材料的燃燒行為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因此,建議採用適當的程序進行預處理和後處理測試。最佳的烘箱處理方式是在 70°C(±2°C)下持續 168 小時。但是,經雙方協商,也可以使用其他處理時間和溫度,如果使用,則必須在測試報告中註明。
簡而言之,EN IEC 60695-11-10 標準是電氣和電子產品火災危險測試領域的關鍵文件。它透過評估電氣設備所用材料的可燃性,在確保產品安全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此標準對於法規遵循、產品開發和品質保證流程尤其重要。
該標準的主要目標是: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類型的材料:
EN IEC 60695-11-10 標準包括水平和垂直火焰測試方法:
這些測試有助於根據材料的可燃性對其進行分類,這對於選擇合適的產品設計材料至關重要。
遵守 EN IEC 60695-11-10 標準有助於製造商:
因此,EN IEC 60695-11-10 標準是火災危險測試的關鍵工具,它提供了可靠且一致的方法來評估電氣和電子設備中所用材料的可燃性。透過實施該標準,製造商可以顯著提高其產品的安全性,確保符合法規要求,並降低火災相關風險。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設備變得越來越緊湊和複雜,遵守這些標準對於保護使用者和基礎架構變得更加重要。
我們機構運作多年,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憑藉經驗豐富的團隊和廣泛的基礎設施,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廣泛領域的測試、測量和分析服務。此外,我們還提供符合「EN IEC 60695-11-10 火災危險測試 - 第 11-10 部分:測試火焰 - 50 W 水平和垂直火焰測試方法」標準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