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O FTPC Part 1:可燃性測試程序,由國際海事組織(IMO)制定,是適用於船用設備的防火測試程序。

海上使用的材料根據國際海事組織防火測試程序規范進行測試。 結果可用於型式認可。 在此測試期間,水分含量計算為乾重的百分比。 將測試樣品在通風的烘箱中以105度加熱24小時,並在乾燥器中冷卻後重新稱重。 樣品還將在 2 攝氏度的烤箱中進行測試和加熱 500 小時,然後在乾燥器中冷卻後重新稱重。 有機物含量以乾重的百分比計算。
進行可燃性測試時,測試樣品為圓柱形,每個體積為 76 正/負 8 立方厘米,直徑為 3-43 毫米,高度為 45 正/負 50 毫米。 將測試樣品置於溫度為3度的立式管式爐中。 在測試期間,連續測量爐溫和样品溫度。 測試了多個樣品。
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標準,則根據 IMO FTPC 第 1 部分,該材料被視為不可燃:
IMO FTPC Part 1:不燃性測試的標準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的“ISO 1182 產品的火災反應測試-可燃性測試”標準。 本標準描述了在一定條件下測定均質製品和非均質製品關鍵組分可燃性性能的試驗方法。 該測試方法的精密度信息包含在標準附件(附件 A)中。
在本標準中,材料一詞是指單一的基本物質或物質的均勻分散混合物。 連續燃燒是指火焰在樣品可見部分的任何地方持續 5 秒或更長時間。
在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組織還根據 IMO FTPC 第 1 部分:可燃性測試程序及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提供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