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2010 FTP 規格第 6 部分 - 主要甲板覆蓋物的防火測試

IMO 2010 FTP 規格第 6 部分 - 主要甲板覆蓋物的防火測試

國際海事組織 (IMO) 發布的標準「IMO 2010 FTP 規則第 6 部分 - 主甲板覆蓋物的防火測試」描述了用於確定船舶甲板覆蓋物材料表面可燃性的防火測試程序。該程序包括主要甲板覆蓋物可燃性的火災測試方法。用於海洋的材料根據本標準進行測試。結果可用於型式核准。

IMO 2010 FTP 規格第 6 部分 - 主要甲板覆蓋物的防火測試

若主甲板覆蓋物不得輕易點燃,則甲板覆蓋物必須符合此標準。為了確定甲板上的哪些層將作為地板覆蓋物進行測試以及哪些層將作為主要甲板覆蓋物進行測試,遵循 IMO 2010 FTP 規則第 5 部分標準。

根據國際海事組織 (IMO) 發布的決定“A.687(17) 主甲板覆蓋物可燃性的火災測試程序”,主甲板覆蓋物在先進的實驗室中根據指定的防火測試程序進行測試和評估。 40分鐘後測試終止。

主要甲板覆蓋物必須使用經批准的不易燃材料,並且在發生火災時在高溫下不得造成有毒或爆炸危險。在這方面,需要驗證主要甲板覆蓋物是否符合管理有毒和爆炸危險的要求。此要求適用於安裝在鋼甲板上方和地板表面材料下方的甲板覆蓋物(如果適用)。然而,諸如油漆之類的薄膜則不受此考慮。

如果鋼甲板板上的甲板覆蓋物暴露且未提供其他地板覆蓋物,則需要低火焰蔓延材料的區域的甲板覆蓋物應符合「A.653(16)區域、天花板和甲板飾面材料」國際海事組織(IMO)《關於改進表面可燃性防火測試程序的建議》決定所採用的艙壁、天花板和甲板覆蓋材料的表面可燃性測試程序必須符合要求。如果甲板覆蓋物具有多層結構,則可能需要對甲板覆蓋物的每一層或某些層的組合進行測試。

樣品甲板塗層應塗覆在 3 毫米正/負 0,3 毫米厚的鋼板上。樣品必須具有標稱厚度,且甲板覆蓋物的成分和結構必須與應用中使用的相同。如果它不產生燃燒液滴,則被歸類為不易燃。

主要甲板塗層是指甲板結構的第一層,包括直接塗在甲板塗層上並為甲板塗層提供保護或粘合所必需的任何初級塗層、防腐化合物或粘合劑。

在為各行業的企業進行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憑藉訓練有素的專業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執行“IMO 2010 FTP 規則第6 章- 防火測試”中定義的測試適用於主要甲板覆蓋物”標準。它還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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