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制定的「IEC 60332-1-2 著火條件下電氣和光纖電纜測試 – 第 1-2 部分:單根絕緣電線或電纜的垂直火焰傳播測試 – 1 kW 預混合火焰程序」 )該標準描述了在火災條件下測試單個垂直電絕緣導體或電纜或光纜的垂直火焰傳播阻力的程序。這些測試中使用的設備的描述包含在 IEC 60332-1-1 標準中。

如果需要,IEC 60332-1-2標準中所述的測試可以與IEC 60332-1-3標準中所述的測試同時進行。建議的性能要求包含在標準的附錄中(附錄 A)。
IEC 60332-1-2標準規定使用1kW預混合火焰,且適用於一般用途,但規定的程序不適用於小型單絕緣導體或電纜或總橫截面積小於0,5mm2的電纜因為導體在測試完成之前就熔化了,可能不適合測試小型光纖電纜,因為它們在完成之前就斷裂了。在這些情況下,建議採用標準 IEC 60332-2-2 中所述的程序。
由於使用延緩火焰蔓延並符合本標準建議要求的絕緣導體或電纜並不足以在所有安裝條件下防止火災蔓延,因此在蔓延風險較高的情況下,也建議採取特殊的安裝預防措施,例如在長垂直電纜束中。不應僅僅因為電纜樣品符合本標準中建議的性能要求,就認為一組電纜將表現相似。
測試樣本應為一段單絕緣導體或電纜(600 正/負 25 毫米)長。測試樣品直徑必須使用 IEC 60811-203 標準中給出的方法進行測量。應在三個位置中的每一個位置進行測量,每個位置相距至少 100 毫米。應將所得的三個值的平均值進行四捨五入以獲得外徑。如果計算傳回的第二個小數位為 5 或更多,則第一個數字將四捨五入到下一個數字。如果計算傳回的第二個小數位為 4 或更少,則保留第一個數字。應使用所得的外徑來選擇火焰施加時間。
試件應拉直並用適當尺寸的銅線將其固定在金屬外殼中間垂直位置的兩個水平支架上,如標準IEC 60332-1-1 中所述,以便使試件之間的距離上支架底面與下支架頂部應為550±5mm。此外,測試件的放置位置應使樣品底部距離外殼底部約 50 毫米。試件的垂直軸線應佈置在外殼的中部(即距兩側150mm,距後部225mm)。
必須依照 IEC 60332-1-1 標準中的定義點燃燃燒器,並將瓦斯和空氣流量調整至指定值。燃燒器的定位應使藍色錐體的尖端與上水平支架下緣的距離為 475 正/負 5 毫米處撞擊試件表面,同時燃燒器應呈 45 度角與試件垂直軸的正/負2 度。在整個火焰施加期間,燃燒器位置必須保持不變。對於扁平電纜,火焰衝擊應位於電纜扁平側的中間。
對於電絕緣導體或電纜,如果測試件在測試過程中明顯移動,足以使結果無效,則必須將測試件放置在導體面積的大約 550 倍處,使得測試件之間的距離施加負載的點和上支撐下緣為5 正/負5 毫米時,必須透過在樣品底部施加N/mm2 的負載來保持平坦。在這種情況下,試件不應固定在下支架上。
在規定的火焰施加時間結束時,移除燃燒器並熄滅燃燒器火焰。
在我們的組織憑藉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為各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IEC 60332-1-2 火災條件下的電氣和光纖電纜測試- 第一部分1- 2:單根絕緣電線或電纜的垂直火焰蔓延測試 - 1 kW 預混合火焰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