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歐洲標準《EN 50267-2-1 著火條件下電纜的通用測試方法—電纜材料燃燒過程中釋放的氣體的測試—第2-1部分:程序—鹵酸氣體量的測定》中,規定描述了基於鹵化聚合物的化合物,並且描述了用於測定在從電纜結構去除含有鹵化添加劑的化合物的過程中釋放的氫氟酸以外的鹵酸氣體的量的程序。

基於準確度原因,當所取樣品的氫鹵酸釋放量低於 5 mg/g 時,不建議使用此方法。此方法不適用於鑑定定義為零鹵化或鹵化的化合物或材料。對於此類化合物或材料以及所有含有少於5 mg/g 氫鹵酸當量的化合物或材料“EN 50267-2-2 著火條件下電纜的一般測試方法- 電纜材料燃燒過程中釋放的氣體測試- 第2 部分建議使用標準-2:程序-透過測量pH和電導率測定材料氣體酸度中規定的方法。
就本標準而言,燃燒是指物質與氧化劑的放熱反應以及廢物的排放,通常伴隨著火焰或煙霧的排放。
測試時,原則上將被測裝置在乾燥空氣流中加熱,將吸收到0,1M氫氧化鈉溶液中的氣體保存在洗瓶中。每個洗瓶應至少含有 220 ml 0,1 M 氫氧化鈉溶液。然後透過用硝酸酸化溶液,加入測量體積的0,1M硝酸銀溶液並用0,1M硫氰酸銨反滴定過量的溶液,使用硫酸鐵銨作為指示劑或任何等效的分析方法來測定氫鹵酸的量。
應對樣品進行重複試驗,並在無樣品的情況下進行空白測定。結果應取兩次測定的平均值。個別數值與平均值的偏差不得超過正負 10%。
樣品應包含 500 毫克至 1000 毫克的材料。樣品應取自材料的代表性樣品並切成小塊。樣品應在相對濕度 16% 正/負 50% 的環境中保存至少 5 小時。靈敏度調整至 0,1 mg 後,將待稱量的樣品放入燃燒容器中。樣品應均勻分佈在容器底部。然後將容器放置在管式爐中的燃燒管中。
鋁流量應透過針閥的旋轉速度進行調節,並在整個測試過程中保持恆定。將樣品以近似均勻的加熱速率加熱800分鐘±10分鐘的時間,以將樣品溫度升高至40度±2度,然後在該溫度下保持20分鐘±1分鐘。透過適當的方法控制加熱速率和樣品溫度。
測定氫鹵酸含量時,冷卻至環境溫度後,以移液管或滴定管量取200ml溶液放入燒瓶中,再加入4ml濃硝酸、20ml 0,1M硝酸銀及3ml硝基苯依序添加。應充分搖晃內容物以聚集並覆蓋鹵化銀。然後,加入 6 ml 含有幾滴 40 M 硝酸的 1% 硫酸鐵銨水溶液,並將其全部混合在一起。然後在磁力攪拌下用 0,1 M 硫氰酸銨溶液滴定該溶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