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上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際海事組織 (IMO) 2010 年發布的消防安全標準。由於船上的條件,例如空間有限和下船困難,要求通常比其他建築材料和紡織品更嚴格。

海洋應用中使用的材料需要進行多方面的消防安全測試,例如可燃性、分散性、煙霧等。國際海事組織 (IMO) 制定了消防安全法規,包括防火測試程序。 IMO FTP CODE 2010 包含防火測試程序,其中許多程序已與類似的 ISO 標準協調一致。
IMO 防火測試程序 (FTP) 標準由十一個部分組成,每個部分都定義了船舶和其他船舶中使用的不同材料或部件的測試要求。除了地板和天花板組件等建築材料外,這些標準還涵蓋專為海洋用途設計的紡織品和織物。
船用材料(家具和地板)的防火安全意味著測試和評估,以確保滿足足夠的防火要求。
考慮到其適用的產品數量以及各種測試要求和標準,IMO FTP CODE 2010 相當複雜。對於製造商來說,在開發產品時了解要求非常重要。
IMO FTP 代碼 2010 第 1 部分可燃性測試
海事中使用的材料必須根據本標準通過防火測試。進行測試時,首先計算材料的含水量佔乾重的百分比。測試樣品在105度的通風烘箱中加熱24小時,並在乾燥器中冷卻,然後再次稱重。
然後將樣品在500度的烘箱中加熱2小時,並在乾燥器中冷卻後再次稱重。有機物含量以乾重的百分比計算。
對於防火評估,測試樣本必須為圓柱形,直徑為 43-45 毫米,高度為 50 毫米正負 3 毫米。將樣品置於溫度為750度的立式管式爐中。在測試過程中連續測量烘箱和樣品溫度。測試了多個樣品。
根據本標準,如果符合以下標準,則該材料被視為防火:
IMO FTP CODE 2010 第 2 部分煙霧和毒性測試
根據該標準,對錶面材料進行煙霧和毒性測試,以評估其是否適合船用。
測試時,將樣本水平放置在煙密度室內錐形散熱器下方。測試過程中,樣本開始冒煙,煙霧被收集在密閉室中。煙霧密度透過光學方式偵測。
使用 FTIR(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進行毒性測量時,會測量一氧化碳、氯化氫、溴化氫、氟化氫、氰化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濃度。
對於每種測試條件,三次最高測試結果的平均值(D m)必須在以下限度內:
此標準包含每種測試條件下測量氣體濃度的具體限值(毒性分類標準)。
IMO FTP 代碼 2010 第 3 部分 A、B 和 F 類零件測試
當甲板、隔間、門、天花板、包覆、窗戶、防火閥、管道貫穿件和電纜貫穿件等產品要求屬於 A、B 或 F 級截面時,應符合本標準。
這些測試
產品必須依照防火測試程序進行測試和評估。這也包括窗戶、防火閥以及管道和管道穿透的測試程序。可接受的水平和測試標準因產品類型和等級劃分而異。這是一項具有完整性和絕緣要求的耐火測試。
該標準包括測量通過窗戶的熱流的程序,以表徵窗戶限制熱輻射的能力,以防止火災蔓延並確保逃生路線經過窗戶附近。此程序是一項可選要求,某些主管部門可能會要求對船舶某些區域的窗戶進行要求。
術語窗戶包括窗戶、側隔板和在防火隔間中提供用於透光或可視性的其他玻璃開口。防火隔間一詞包括隔間和門。
IMO FTP 代碼 2010 第 4 部分 防火門控制系統測試
本標準描述了用於測試火災時使用的防火門控制系統的程序,獨立於氣動、液壓或電源。這些測試必須在先進的實驗室、具有完整控制系統的大型熔爐中進行。測試樣品應盡可能代表船上使用的樣品,包括材料和組裝方法。
根據此程序,測試控制系統的功能,包括防火門的關閉機構,即門的正常功能以及緊急和過渡功能。
IMO FTP CODE 2010第 5 部分 表面可燃性測試(表面材料和主甲板塗層測試)
該程序評估材料抵抗其表面蔓延的火焰的能力。該方法還評估燃燒過程中材料釋放的熱量。此方法用於對海洋和近海應用中使用的材料進行分類和認證。
防火測試的結果可用作型式核准的基礎。型式認證根據歐洲議會指令 2014/90/EU 頒發。
測試時,樣品與基材一起放置在樣品架中。在測試過程中,它垂直放置並暴露在輻射板的熱輻射下。該測試是用引燃火焰進行的。注意樣品被點燃的時間以及火焰到達沿著樣品中心線的每個 50 mm 停止點的時間。其他注意到的參數是從中心線火焰前鋒開始的火焰出現時間、燃燒長度和燃燒液滴的出現。此測試通常針對甲板覆蓋物進行。
IMO FTP 代碼 2010 第 6 部分 主要甲板板的防火測試
本標準描述了用於確定船舶甲板覆蓋材料表面可燃性的防火測試程序。若主甲板覆蓋物不得輕易點燃,則甲板覆蓋物必須符合此標準。遵循該標準來確定甲板的哪些層將作為地板覆蓋物進行測試,哪些將作為主要甲板覆蓋物進行測試。
本質上,主要甲板覆蓋物必須使用經批准的不易燃材料,並且在發生火災時在高溫下不得造成有毒或爆炸危險。此要求適用於安裝在鋼甲板上方和地板表面材料下方的甲板覆蓋物(如果適用)。然而,諸如油漆之類的薄膜則不受此考慮。如果甲板覆蓋物具有多層結構,則可能需要對甲板覆蓋物的每一層或某些層的組合進行測試。
IMO FTP CODE 2010 第 7 部分 垂直支撐紡織品和薄膜的防火測試
此標準用於評估垂直支撐的紡織品和薄膜在暴露於類似於點燃火柴的氣體火焰時的可燃性。此測試方法僅評估垂直支撐的紡織品和薄膜的可燃性。為了評估燃燒行為,需要使用更大的點火源對物體進行全面測試。
這些測試是在無通風的艙室中進行的。將紡織品或薄膜安裝在鋼架上並放置在測試室中。進行了一系列初步測試,以確定分別在經向和緯向哪種點火情況是最壞的情況。這是透過將點火源施加到樣品的表面和邊緣 5-15 秒來完成的。一旦確定了最壞的情況,就會在經向和緯向進行 5 次額外的測試。
性能標準涉及燃燒液滴、火焰蔓延、損壞長度和燃燒後時間。
IMO FTP CODE 2010 第 8 章船上軟墊家具的防火測試
此標準包含用於評估材料組合(例如軟墊座椅中使用的蓋子和襯墊)在暴露於相當於陰燃香菸或火柴火焰的點火源時的可燃性的程序。這些測試是在具有校準氣流的測試室中進行的。將布料和襯墊放置在測試裝置中以製作出一個小沙發,座椅和靠背之間呈 90 度角。點火源位於座椅和靠背的連接處。
捲菸測試時,測試開始後一小時內不允許測試裝置陰燃。將測試裝置暴露在相當於火柴火焰的瓦斯火焰中20秒。拆下燃燒管後,點火時間不得超過120秒。
測試是使用最終產品的樣品進行的。如果僅顏色發生變化,則不需要進行新的測試,但如果基礎產品或加工程序發生變化,則需要進行新的測試。
IMO FTP CODE 2010 第 9 章 船上床墊的防火測試
該標準描述了評估床墊、軟墊床架、羽絨被、毛毯、枕頭和類似材料在暴露於點燃的香菸和火焰(例如點燃的火柴)時的可燃性的程序。
此測試方法僅評估所列材料的可燃性。為了評估燃燒行為,需要使用更大的點火源對材料進行全面測試。
這些測試是在具有校準氣流的測試室中進行的。床墊直接放置在測試鋼平台上,而羽絨被、毛毯、枕頭和輕薄床墊則放置在測試平台上的礦棉板上。根據床墊套的不同,點火源位於平坦表面、帶子邊緣、絎縫區域、流蘇和類似位置。使用兩種點火源:覆蓋著棉絨的陰燃香菸和小瓦斯火焰。
允許香煙在其整個長度上悶燒。測試期間,從測試開始一小時內不允許樣品陰燃。樣品的炭化不允許在產品的整個厚度上(厚度小於25毫米的材料除外)或距棉花墊邊緣最接近其原始位置的部分在任何水平方向上炭化超過25毫米。也不允許用明火點燃。將測試樣本暴露在相當於火柴火焰的氣體火焰中20秒。拆下燃燒管後,點火時間不得超過150秒。
IMO FTP CODE 2010 第 10 部分高速船舶防火材料測試
本標準描述了火災測試程序,以確定高速船家具和其他部件所用材料的熱釋放率、煙霧產生和品質損失。
進行測試時,尺寸為 100 mm x 100 mm 的樣品暴露在 50 kW/m2 的輻射水平下。樣品表面被加熱並開始散發熱解氣體,由電火花點火器點燃。排放的氣體被收集在通風櫃中並透過通風系統輸送。使用測量的排放煙霧中的氧氣濃度數據來測量熱量釋放。
在這些測試中,確定以下參數:點火時間、熱釋放速率、總熱釋放和煙霧產生。
本標準涉及防火材料,特別是隔間、牆壁和天花板覆蓋物的表面材料,以及家具和其他部件中使用的材料。
IMO FTP CODE 2010 第 11 部分高速船舶耐火部分測試
本標準涉及耐火隔間並包含耐火性能標準。它還包括絕緣和完整性標準。如果高速船使用的材料要具有耐火性能,則必須遵守此標準。此類結構包括防火隔間、甲板、天花板、襯裡和門。高速船舶的耐火艙室依本標準附件規定的耐火試驗程序進行試驗及評定。
該標準專門針對防火隔間,包括絕緣和完整性標準。當允許在耐火隔間中與不燃基材一起提供可燃塗層時,如有必要,應根據本標準驗證這些塗層的低火焰蔓延性能。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IMO FTP CODE 2010消防安全」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擁有訓練有素的專業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