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標準「ISO 5657 火災反應試驗 - 使用輻射熱源對建築產品進行點火」描述了一種用於檢查厚度不超過 70 毫米的、由基本平坦的材料、複合材料或組件製成的試樣在水平放置並暴露於規定水平的熱輻射下時,其暴露表面的點火特性的方法。此標準附錄包含文字註釋和操作員指導說明(附件 A)。附件 B 中包含了有關測試限制的建議。

原則上,將產品樣品水平放置,並將其上表面暴露於選定的恆定輻照度(10 至 70 kW/m²)的熱輻射下。在每個樣本中心上方 10 毫米處以固定間隔點火,並點燃釋放出的揮發性氣體。報告持續表面點火的時間。
本標準附件包含使用儀器測定材料在較高輻照度下的可燃性的資訊(附件C)。報告了發生的其他類型的著火情況。
對流傳遞對樣品中心的加熱以及校準過程中輻射計讀數的貢獻也可能很小。然而,本標準中使用的術語「輻射」最能代表以輻射為主的傳熱模式。
產品是否適合測試的評估方法如下:具有以下表面特性之一的產品適合測試:
如果暴露表面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則應以修改後的形式對產品進行測試,使其盡可能符合上述要求。測試報告應說明產品已以修改後的形式進行測試,並清楚描述測試變化。
提交此測試的產品可能具有不同的表面,或包含不同材料的層壓板,而這些層壓板相對於兩個表面的排列順序不同(非對稱產品)。如果任一表面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暴露在外,例如在房間、空間或空隙中,則應測試兩個表面。
測試樣品的性質確定如下:
如果產品是通常黏合到特定基材上的材料或複合材料,則應使用建議的固定技術進行測試,例如,使用合適的黏合劑黏合或機械固定。或者,如果最終用途基材不可燃或可燃性有限,則可以使用密度低於最終用途基材的參考基材進行測試。 ISO/TR 14697 適用於基材的建議。
每個測試樣品需要一個底座。由於有時測試後底座可以重複使用,因此所需的底座總數取決於測試頻率和被測產品的類型。底座的邊長應為165毫米(±5毫米),並由烘乾密度為825公斤/立方米(±125公斤/立方米)且標稱厚度為6毫米的不燃絕緣板製成。
測試前,樣品和踢腳板應在溫度為 23 度±2 度、相對濕度為 50%±5% 的環境中保持恆定質量,且兩側均可自由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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