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標準「EN 1634 門窗系統、可開啟窗戶和建築配件的耐火性和排煙控制試驗」由以下幾個以相同標題發布的子章節組成:

本標準與 EN 1363-1 搭配使用。防火閥的測試屬於 EN 1366-2 的範疇。輸送系統蓋板的測試屬於 EN 1366-7 的範疇。
依此標準測試並依 EN 13501-2 分類的門可作為 EN 81-58 的替代方案,用於電梯層門,但須遵守各國相關法規。 EN 81-58 包含電梯層門的特定測試方法。
EN 1634-1 標準的主要目的是評估門和捲簾系統在火災中的表現。具體而言,該標準衡量這些部件的以下性能:
這些特性對於被動防火至關重要,其目的是減緩火勢蔓延,並為建築物內的人員提供疏散時間。
EN 1634-1 標準評估完整的門系統,包括:
耐火性能以時間等級和性能指標來表示。例如:
這些分類用於建築規範和產品認證。
本標準適用於鉸鏈門、旋轉門和擺動窗(包括有框玻璃門窗)所用建築五金的測試,但不適用於玻璃門。本方法不包括耐久性或其他性能特徵的測試;這些特徵應根據建築五金的產品標準或EN 14600的規定進行評估。
本方法適用於表徵非金屬門窗五金的結構特性,這些五金件由纖維素材料或塗覆纖維素材料的礦物片材製成,安裝在纖維素、礦物芯材或金屬框架上;也適用於厚度不超過1,5毫米的鋼板製成的傳統鋼門,這些鋼材包門安裝在鋼框架上(木門包括礦物門或鋼門)。這些五金件的尺寸最大可達相應門扇結構在應用領域中直接指定的尺寸。
這種方法不直接適用於評估裝飾性玻璃框或玻璃門中使用的結構五金件。
本標準不構成窗扇、窗框、膨脹型防火密封墊或特定結構五金件以外的任何部件的耐火性能測試。由此產生的任何直接應用區域僅限於已根據 EN 1634-1 標準成功測試的窗扇和窗框結構。
本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確定門五金件在火災中能否保持其功能和結構完整性。防火門在火災中保持關閉和有效作用,很大程度上依賴五金件。如果五金件過早失效,門可能會打開或坍塌,導致火勢和煙霧蔓延。因此,本標準從以下幾個方面評估五金件:
EN 1634-2 標準適用於防火門和防火捲門中使用的五金組件。這些組件可以單獨測試,也可以作為門組件的一部分進行測試。此標準涵蓋的典型五金組件包括:合頁、鎖具和門閂、閉門器、緊急出口裝置、插芯螺栓、門協調器、機電聯鎖裝置、常開裝置以及門把手和門鎖旋鈕。
對硬體進行評估,以確定其在火災中是否仍能正常工作以及是否發生結構性損壞。評估重點在於硬體是否持續支援門組件的耐火性能。典型的性能特徵包括:
如果五金件導致門組件過早失效,則該五金件配置可能不會被批准用於防火門。
符合 EN 1634-2 標準對於以下領域使用的設備至關重要:
門五金製造商依靠這項標準來證明他們的產品適合在防火系統中使用。
EN 1634-3 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確定門系統在受控壓力條件下的氣密性和防煙性。此標準評估門是否能夠:
測試結果用於根據歐洲建築法規將門歸類為防煙門。
EN 1634-3 標準適用於旨在限製煙霧洩漏的門和捲簾系統。這些系統包括:
該標準對整個門系統進行評估,包括:
測試是在完整的已安裝系統上進行的,而不是在單一組件上進行的。
火災發生時,煙霧會迅速透過走廊、樓梯間和通風系統蔓延。根據 EN 1634-3 標準測試的排煙門有助於:
以下場所的煙霧控制尤其重要:
多年來,憑藉我們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我們始終專注於客戶需求,提供先進的測試服務,並協助客戶建立、實施和改進管理系統。在此框架下,我們也提供符合EN 1634標準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