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聯邦法規 (CFR) 發布的「16 CFR 1500.50 模擬玩具和其他兒童使用物品的使用和濫用測試方法」標準的目的是評估玩具和其他物品的正常使用和誤用。具體的測試方法,以模擬物質可能遭受的合理可預見的損害或濫用。這些測試方法用於揭示此類物質的正常使用或合理可預見的傷害或濫用對兒童的潛在危害。

所描述的測試方法是針對以下年齡層兒童使用的產品而確定的:
如果產品被標記、標籤、廣告或以其他方式設計為針對多個年齡層的兒童,則該產品必須接受符合最嚴格要求的測試。如果產品未明確、顯著地標明年齡,或基於行銷實務和兒童使用產品的習慣等因素,標明年齡的不當,並且是為96個月及以下兒童設計或適合的,則該產品還受到最嚴格的測試要求。
所描述的每種測試方法均適用於先前未測試過的樣品,除了拉伸測試之外,拉伸測試將使用扭矩測試中使用的測試樣品進行。測試前,每個樣品都要在 4 度正/負 23 度的溫度和 2-20% 的相對濕度下放置至少 70 小時。將玩具從預處理氣氛中取出後五分鐘內開始玩具測試。
對於合理地打算由成人組裝且不打算由兒童拆卸的玩具,只有在貨架包裝和組裝說明明確說明該產品只能由成人組裝的情況下才進行組裝測試。
需要反覆組裝和拆卸的玩具的各個部件以及成品均應接受這些測試程序。如果測試程序可以以多種方式應用於玩具測試部件,則應使用導致最嚴苛條件的力或扭矩施加點或方向。
就本標準而言,下列定義適用:
簡而言之,為了確保設計供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安全性並檢測其濫用情況,必須對玩具的機械和物理性能進行測試,以檢查是否有鋒利的邊緣、鬆動的部件和其他安全隱患。這些功能均採用 16 CFR 1500.50 及同等標準中所述的測試方法以及歐洲標準「EN 71 玩具安全」系列標準進行測試。
我們的組織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在為各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16 CFR 1500.50 模擬玩具和其他設計物品的使用和濫用的測試”供兒童使用。”它還提供“方法”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