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662 液態石油產品 - 總污染的測定

EN 12662 液態石油產品 - 總污染的測定

「EN 12662 液體石油產品 - 總污染的測定」標準是一項歐洲標準,由以下同名子標準組成:

EN 12662 液態石油產品 - 總污染的測定

  • “EN 12662-1 液體石油產品 - 總污染的測定 標準「第1 部分:中間餾分油和柴油」描述了一種用於測定柴油燃料中中間餾分油中不溶解物質(稱為總污染物)含量的方法,其中脂肪酸甲酯含量高達30%(體積/體積)。此方法的工作範圍在 12 mg/kg 至 26 mg/kg 之間,是在應用 EN ISO 4259-1 標準的實驗室間研究中確定的。

本標準一般適用於20度運動黏度不超過8mm2/s或40度時運動黏度不超過5mm2/s的產品。本測試方法適用於EN 15940標準中規定的石蠟基柴油燃料、含有超過30%(vol/vol)脂肪酸甲酯的柴油燃料以及20度或8mm2/時運動黏度超過40mm5/s的燃料。測試方法在這種情況下的敏感性尚未確定。

  • 標準「EN 12662-2 液體石油產品 - 總污染的測定 - 第 2 部分:脂肪酸甲酯」描述了用於測定純脂肪酸甲酯中不溶解物質(稱為總污染)含量的方法。此方法的工作範圍在 5 mg/kg 至 27 mg/kg 之間,是在應用 EN ISO 4259-1 標準的實驗室間研究中確定的。

本標準一般適用於20度時運動黏度不超過8mm2/s或40度時不超過5mm2/s的脂肪酸甲酯(如標準EN 14214規定)。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測試方法的敏感性尚未確定。

就這些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 總污染是指在測試條件下過濾後保留在過濾器中的不溶解物質。
  • 絕對壓力是指相對於零壓力或總真空測量的壓力。

在進行這些測試時,原則上,對一部分樣品進行稱重並在真空下通過預稱重過濾器進行過濾。對於純脂肪酸甲酯和20度運動黏度超過8mm2/s或40度5mm2/s的液體石油產品,稱重的樣品部分在過濾前用溶劑稀釋。將含有殘留物的過濾器洗滌、乾燥並稱重。污染物是根據過濾器的質量差計算的,並表示為相對於樣品質量的mg/kg。

這些測試中使用的試劑和材料是:

  • 庚烷:其純度必須不低於99,0%,且必須使用薄膜過濾器過濾。
  • 二甲苯:分析級二甲苯應使用薄膜過濾器過濾。
  • 2-丙醇:純度不低於99,0%。 2-丙醇用於在用水沖洗後乾燥玻璃器皿和樣品容器。
  • 溶劑:將 1 mL 庚烷和 750 mL 二甲苯加入 250 L 玻璃瓶中並充分混合。

除非另有說明,樣本均依照 EN ISO 3170、EN ISO 3171、EN 14275 等標準的要求進行取樣。首選程序是根據 EN ISO 3171 標準中規定的原則,從自動管道採樣器的分配管線或清洗管線中的採樣環中動態採樣。取樣前,必須確保取樣管內充滿燃油。如果手動採集樣品,則應將樣品直接採集到樣品容器中。

當只能從靜態儲存中採集樣品時,應遵循 EN ISO 3170 標準中給出的程序,並且有必要確保最終樣品在放入準備好的容器之前不會通過中間容器。

玻璃容器用於收集和儲存樣品。玻璃容器用於方便在後續分析之前對樣品均質化進行目視監視。有必要確保樣品暴露在最小的光照下。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使用棕色玻璃容器或避光保存樣本。樣品容器已填充至其容量的 80% 至 85%。

為了避免在應用此方法時出現非代表性採樣,在進行任何進一步的分析測量之前,應根據本標準中給出的程序對收集的樣品進行均質化。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EN 12662液體石油產品- 總污染測定」標準中定義的認證和測試服務,並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團隊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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