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發布的 IEC 60598-2-4 標準,用於室內或室外使用的便攜式通用燈具,例如花園使用,除手提燈外,設計用於電源電壓不超過超過 250 伏的要求進行了說明。

該標準最新更新的主要變更如下:
便攜式通用燈具一般是指帶有柔性電纜和連接插頭的燈具,用於連接到120伏、15或20安的標稱電路。 這些燈具允許用戶重新定位燈具而無需重新佈線。 通常由中間燈具或電源線上的開關控制,根據 ANSI/NFPA 70-2002 標準使用的便攜式燈具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項:直插式夜燈、太陽能和加熱燈、水族燈、醫療和牙科燈、便攜式電動手提燈等。
在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在 IEC 60598-2-4 標準範圍內為便攜式通用燈具提供測試服務,以滿足燈具的特殊要求,其訓練有素的專家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