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發布的 IEC 60598-1 標準描述了在電源電壓高達 1000 伏特的情況下運行的電光源燈具的一般要求。 本標準中描述的要求和相關測試方法包括:分類、標誌、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

該標準最新更新的主要變更如下:
燈具光度數據的表示由國際照明委員會評估,因此不包含在本標準中。
本標準包含對含有電壓脈衝標稱峰值不超過給定表中的點火器的燈具的要求。 這些要求適用於帶有內置在鎮流器中的點火器的燈具以及帶有與鎮流器分開的點火器的燈具。 考慮了對內置有點火器的燈具的要求。
半發光體的要求包含在 IEC 60598-1 標準中。
一般來說,本標準涵蓋了燈具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的目的是提供一套要求和測試方法,這些要求和測試方法被普遍接受,適用於大多數類型的燈具。 因此,本標準不被視為任何燈具類型的規範,其規定僅對某些燈具類型有效。
在它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針對燈具的一般要求的測試服務,在 IEC 60598-1 標準的範圍內,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