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347-1 燈控制器 - 第 1 部分:一般和安全要求

IEC 61347-1 燈控制器 - 第 1 部分:一般和安全要求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發布的 IEC 61347-1 標準描述了在高達 250 伏的直流電源和/或高達 50 伏的 60 Hz 或 1000 Hz 交流電源中使用的燈控制設備的一般和安全要求...

IEC 61347-1 燈控制器 - 第 1 部分:一般和安全要求

在本標準的最後一次更新中進行了重大的技術更改。 即,

  • 增加了額外的標記要求。
  • 對雜散距離和間隙增加了以下要求:
    • 工作頻率高達 30 kHz 的工作電壓
    • 工作頻率高於 30 kHz 的工作電壓
    • 脈沖和諧振電壓的點火
    • 基本絕緣、附加絕緣和加強絕緣
    • 電路間隔離
    • 塗層或灌封控制組件
  • 更改了超低電壓和功能超低電壓的定義。
  • 示意圖已修改,顯示了不同的控制硬件分類和絕緣要求。
  • 範圍擴大了。
  • 增加了一種測試方法,以確定導電部件是否為可導致觸電的帶電部件。
  • 添加了一個新的附錄,描述了可能需要更高可用性(防震類別 III)的控制裝置的洩漏距離和間隙。
  • 在上面添加了計算示例。
  • 對於使用電鍍或陶器防止污染的燈控制裝置,引入了一個新的附錄,描述了通過洩漏距離和間隙以及絕緣的距離。
  • 添加了雜散距離和間隙的概念。

本標準涵蓋的測試為型式測試。 不包括在製造過程中測試每個燈控制組件的要求。 標準 IEC 60598-1 中給出了半發光體的要求。

符合本標準的燈控制裝置在獨立使用和在符合 IEC 60598-1 安全標準的燈具中運行時,不會危及額定電源電壓的 90-110% 之間的安全。

在它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 IEC 61347-1 標準範圍內的燈控制裝置、一般和安全要求的測試服務,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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