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標準「EN 966 航空運動頭盔」描述了滑翔傘、懸掛式滑翔傘和超輕型飛機飛行中使用的防護頭盔的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對航空運動安全帽規定了以下要求:
以下列出了相關要求以及(如適用)相關的測試方法:
這些要求涵蓋兩類裝備。具體要求詳見相關章節。本標準不適用於航空運動中使用的其他類型頭部防護裝備。
在令人興奮的航空運動世界中,飛行的快感與地心引力交織,安全至關重要。滑翔傘、懸掛式滑翔和超輕型飛機駕駛帶來無與倫比的自由,但也存在固有的風險,尤其是在意外著陸或碰撞時,頭部更容易受到傷害。 EN 966 標準正是在此發揮作用。作為一項至關重要的歐洲標準,EN 966 為這些高空運動中的防護頭盔設定了基準。此標準確保頭盔能夠可靠地抵禦衝擊、穿刺和環境壓力,讓冒險者能夠安心滑翔。
這項標準是專為應對航空運動特有的風險而設計的救命標準。與自行車或摩托車頭盔專注於不同衝擊場景不同,EN 966 標準旨在應對自由飛行中遇到的更輕、更不穩定的衝擊力。
EN 966 標準的製定源自於航空運動日益普及,對頭盔性能進行標準化的需求。滑翔傘和懸掛式滑翔傘尤其受歡迎,此前,考慮到這些運動的重量較輕、速度較快,對頭盔的要求是能夠承受從 1,5 公尺高度(低空墜落模擬)墜落的衝擊。如今,該標準涵蓋以下運動的頭盔:
此標準主要針對無動力或低動力飛行,不包括跳傘或動力滑翔傘等其他頭部防護運動。 EN 966 標準符合歐盟個人防護裝備指令 (89/686/EEC),要求進行嚴格的測試,以驗證安全帽是否符合基本的安全要求,包括結構完整性和使用者資訊標籤。該標準的演進反映了材料科學和風險評估領域的持續進步。最近的修訂透過更新測試規程,例如提高對整合式面罩和增強衝擊區域的要求,使頭盔能夠適應輕質碳纖維外殼等現代設計。
EN 966 標準實質上概述了頭盔設計和性能的全面框架。頭盔必須在防護性、舒適性和空氣動力學性能之間取得平衡,這對於需要在空中飛行數小時的飛行員至關重要。其基本要求如下:
加速度不得超過 250 g(相當於 2453 m/s²),該閾值旨在防止創傷性腦損傷。測試在頭盔的指定區域進行,測試前需將頭盔暴露於極端環境條件,例如高溫(最高 50 攝氏度)、低溫(零下 20 攝氏度)或紫外線照射下,總共進行兩次沖擊測試(每種砧座類型一次)。
這些規範使得 EN 966 標準比其他一些自行車標準要求更高,但這符合這項運動的實際情況,因為在自行車運動中,衝擊通常是左右碰撞,而不是高速碰撞。
簡言之,EN 966 標準堪稱工程奇蹟。隨著航空運動的發展,從休閒飛行到競技越野飛行,該標準也不斷演進,力求在安全防護和性能之間取得平衡。對飛行員而言,選擇符合 EN 966 標準的裝備意味著信賴科學,而不是碰運氣。
多年來,憑藉我們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我們始終專注於客戶需求,提供先進的檢測服務,並協助客戶建立、實施和改進管理系統。在此框架下,我們也根據「EN 966航空運動頭盔」標準為企業提供偵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