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 / ECE R 111 测试

认证和联合国 ECE 汽车型式认可测试

UN / ECE R 111 测试

UN ECE R111测试涵盖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一系列测试,用于评估N2、N3、O3和O4类罐式车辆的侧翻稳定性。

UN / ECE R 111 测试

ECE 法规定义了用于建立机动车和机动车零部件的批准或统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术法规。 自动商用车辆只有通过在其使用国采取适当的个别措施,才完全有资格获得批准。 缺少的是国际 ECE 级别的一套规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UN/ECE) 第 111 号条例——涵盖了关于批准 N 类和 O 类罐式车辆的侧倾稳定性和相应测试的统一规定。

本法规适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 N2、N3、O3 和 O4 类罐式车辆的侧倾稳定性。

车辆将接受以下测试:

  • 根据本法规附件 3 的倾斜台测试,模拟无振动稳态旋转,或
  • 或者,根据本法规附件 4 的计算方法。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分歧,将使用倾斜表测试。
  • 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倾斜台测试或计算方法的结果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

使用本法规相关附件(3 或 4)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但须符合第 5.1.2 段:

  • 车辆的静态侧倾稳定性必须保证在两个坡度方向的所有测试中,当坡度台角达到 23° 时,不会超过发生侧翻的点。
  • 如果车辆未通过给定方向(右或左)的三个测试之一,则允许执行一个顺序(重新)测试。
  • 车辆的侧倾稳定性必须不超过侧向加速度达到 4 m/s2 时发生侧翻的点。

在法规范围内,进行了许多机械、动态和环境测试以及相关设备批准的测量。 为了使测试被认为是成功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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