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34 法规涵盖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的一系列测试,用于评估 M、N 和 O 类车辆在燃油罐发生碰撞时的火灾风险。

ECE 法规定义了用于建立机动车和机动车零部件的批准或统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术法规。 自动商用车辆只有通过在其使用国采取适当的个别措施,才完全有资格获得批准。 缺少的是国际 ECE 级别的一套规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UN/ECE) 第 34 条规定——它涵盖了关于批准用于预防火灾风险的车辆以及相应应用的测试的统一规定。
液体燃料箱的液压测试; 油箱必须经过液压内部压力测试,该测试必须在带有所有附件的绝缘装置上进行。 水箱必须完全充满不易燃的液体(例如水)。 在与外部的所有连通被切断后,通过将燃料供应给发动机的管道连接的压力必须逐渐增加到等于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少于使用的工作压力的两倍的相对内部压力. 它表示超过 0,3 bar 的过压,必须保持一分钟。 在此期间,罐壳不应开裂或泄漏; 但它可以永久变形。
翻车测试; 储罐及其所有附件必须安装在与储罐预定车辆的安装模式相对应的测试夹具上:这也适用于平衡内部过压的系统。
除此之外,车辆还将进行针对障碍物的正面碰撞测试、横向碰撞测试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测试。 为了使测试被认为是成功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