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98 测试涵盖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的一系列测试,用于评估配备有法规规定类别的气体放电光源的机动车辆的前照灯。

ECE 法规定义了用于建立机动车和机动车零部件的批准或统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术法规。 自动商用车辆只有通过在其使用国采取适当的个别措施,才完全有资格获得批准。 缺少的是国际 ECE 级别的一套规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 98 号条例 (UN/ECE) — 涵盖有关批准配备气体放电光源的机动车辆前照灯和相应应用的测试的统一规定。
每个样品必须符合法规中规定的规格。 前照灯的构造必须使其保持其规定的光度特性,并在正常使用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尽管它们可能会受到振动。 前照灯应具有允许在车辆上进行调整以符合适用于它们的规则的机制。 这种装置不必安装在反射器和漫射器透镜不能分开的单元上,前提是它仅限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调节前照灯的车辆。
当提供主近光的前照灯和提供远光的前照灯安装成一个组合单元时,每个光学系统都配备有自己的光源,调节装置必须确保每个光学系统都得到适当的单独调节。 同样的规定适用于提供前雾灯光束和远光灯的前照灯,以及提供主近光灯和前雾灯光束的前照灯,以及提供这三种光束的前照灯。
必须通过目视检查来验证是否符合所有这些规定的法规要求,如有必要,通过测试设备进行验证。 在法规范围内,进行了许多机械、动态和环境测试以及相关设备批准的测量。 为了使测试被认为是成功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