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71 测试涵盖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的一系列测试,用于评估法规中规定的类别中的车辆后部标志牌和牌照。

ECE 法规定义了用于建立机动车和机动车零部件的批准或统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术法规。 自动商用车辆只有通过在其使用国采取适当的个别措施,才完全有资格获得批准。 缺少的是国际 ECE 级别的一套规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 71 号条例 (UN/ECE) — 它涵盖了关于批准在驾驶员视野范围内用于农业的拖拉机和相应应用的测试的统一规定。
农用拖拉机是具有至少两个车轴的机动车辆,其功能主要依赖于牵引力并且其功能是致动特定用于拉、推、运输或用于农业和林业的工具、机械或拖车。
本规定适用于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前方180°视野。 “视野”是指拖拉机驾驶员可见的向前和侧向的总和。当拖拉机用于道路交通以及农业或林业时,拖拉机的构造和装备必须使驾驶员在所有正常道路交通以及田间和森林作业条件下拥有足够的视野。
当驾驶员能够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看到每个前轮的一部分并且满足其他法规要求时,应认为视野是足够的。
在法规范围内,进行了许多机械、动态和环境测试以及相关设备批准的测量。 为了使测试被认为是成功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