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UN/ECE) 制定的“关于 M3 类车辆(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统一批准规定”适用于 M2、M3 类车辆(载客超过 8 人的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以及 N2、N3 类车辆(3,5 吨以上的卡车)。

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保护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确保座椅套、墙板和顶篷等内饰材料不会加速火势蔓延。随着车辆采用先进材料,其结构日益复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02及类似法规在协调众多缔约方之间的安全标准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汽车安全领域,防火是至关重要但又常常被忽视的方面。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法规为特定类型机动车辆制造材料制定了统一的燃烧性能技术规则。该法规的最新修订标志着防火安全标准的重大进步,对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的材料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以降低乘客舱内火灾蔓延的风险。
简而言之,该法规是一项国际法规,它对 M2 和 M3 类乘用车(公共汽车)中使用的内饰材料(如座椅、顶棚和地毯)的可燃性、火焰蔓延、滴落和熔化行为进行测试和批准。
本法规包含关于特定类别机动车辆制造材料燃烧特性和燃料或润滑油推进性能的统一技术规范。本法规适用于M3、II类和III类车辆所用材料的燃烧特性(可燃性、燃烧速率和熔点)和燃料或润滑油推进性能。
型式认可按以下方式授予: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法规的制定源于人们对商用车辆事故后火灾日益增长的担忧。最初的法规侧重于纺织品和塑料的基本阻燃性测试。然而,实际事故凸显了制定更严格标准的必要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02法规正是为了弥补这些不足而制定的。该修正案对II类和III类车辆(座位或站立位超过22个的公共汽车)的材料阻燃性引入了更严格的限制。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02法规根据材料在车辆中的位置及其火灾风险对其进行分类。该法规将车内空间划分为不同区域(例如,座椅等高风险区域和仪表板等低风险区域),并强制要求通过基于性能的测试来确保合规性。材料必须能够快速自熄或排斥易燃液体,例如燃料和润滑油。
本规定主要针对客运巴士(M类车辆)。车辆类别如下:
该规定包含以下测试,这些测试均涉及标准实验室程序:
样品(每种材料特性取5-10个)在23摄氏度和50%相对湿度下进行调湿处理,然后暴露于校准火焰(例如,3 W/cm²辐射)。使用金属组件和不锈钢网格以确保测试的一致性。不合格可能导致型式认证被拒,并影响市场准入。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02法规对车辆设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研究表明,该法规强制要求使用阻燃处理和低排放材料,在模拟事故中可将火势蔓延速度降低高达50%。此外,该法规简化了制造商的认证流程,一次测试即可满足多个市场的要求,从而降低成本并节省时间。
该法规从环境角度出发,通过遵守欧盟 REACH 法规,促进无卤替代品的使用。
如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标准仍在不断发展。人工智能建模正被整合到预测性测试中,同时,用于自熄性表面的纳米涂层也正在研究中。新的研究强调可持续性,要求进行可回收性评估。随着自动驾驶汽车和氢动力汽车的兴起,该标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其重要地位。
多年来,凭借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我们始终关注客户需求,提供先进的测试服务,并协助客户建立、实施和改进管理体系。在此框架下,我们也提供符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118.02规定的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