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47 测试涵盖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的一系列测试,用于评估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的气态污染物排放。

ECE 法规定义了用于建立机动车和机动车零部件的批准或统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术法规。 自动商用车辆只有通过在其使用国采取适当的个别措施,才完全有资格获得批准。 缺少的是国际 ECE 级别的一套规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 47 号条例 (UN/ECE) — 涵盖关于批准配备正点火发动机的轻便摩托车与发动机排放气态污染物相关的统一规定以及相应的测试。
本法规适用于整备质量小于 400 公斤、最高设计车速 50 公里/小时、气缸容量不超过 50 立方厘米的两轮或三轮车辆的正点火发动机排放气体污染物。
根据该条例,车辆的批准是指对车辆类型在限制发动机排放气态污染物方面的批准。 可能影响气态污染物排放的部件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确保车辆在正常使用中符合本法规的规定,尽管可能会受到振动。
在法规范围内,进行了许多机械、动态和环境测试以及相关设备批准的测量。 为了使测试被认为是成功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