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18 法规适用于具有至少三个车轮的机动车辆,不包括 M 1 和 N 1 类车辆,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ECE 法规定义了用于建立机动车和机动车零部件的批准或统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术法规。 自动商用车辆只有通过在其使用国采取适当的个别措施,才完全有资格获得批准。 缺少的是国际 ECE 级别的一套规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 18 号条例 (UN/ECE) 涵盖了关于批准机动车辆未经授权使用的统一规定以及相应的测试。
根据该法规,“车辆批准”是指批准车辆类型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保护装置”是指旨在防止未经授权正常启动发动机或其他车辆主发动机动力源的系统,其中至少有一个系统设计与:
为了使测试被认为是成功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