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155 测试涵盖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的一系列测试,用于评估法规中规定的网络安全设备类别中的车辆。

ECE 法规定义了用于建立机动车和机动车零部件的批准或统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术法规。 自动商用车辆只有通过在其使用国采取适当的个别措施,才完全有资格获得批准。 缺少的是国际 ECE 级别的一套规则。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UN/ECE) 第 155 条规定——它涵盖了关于批准与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相关的工具以及相应应用的测试的统一规定。
条例中所称的网络安全是指保护道路车辆及其功能免受电气或电子部件网络威胁的状态。
网络安全管理系统(CSMS)是指一种系统的基于风险的方法,它定义了组织流程、职责和治理,以处理与工具的网络威胁相关的风险并保护它们免受网络攻击。
本法规适用于网络安全方面的 M 类和 N 类车辆。 如果配备至少一个电子控制单元,它也适用于 O 类车辆。
本法规也适用于 L 29 和 L 3 类车辆,如果从 6 级起配备自动驾驶功能,如包含 WP.7 下自动驾驶定义的参考文件和制定联合国宪章的一般原则中所定义的那样。
在法规范围内,进行了许多机械、动态和环境测试以及相关设备批准的测量。 为了使测试被认为是成功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