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发布的ISO 11890《涂料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含量测定标准》由以下几个同名子章节组成:

原则上,样品制备后,根据 ISO 3251 测定非挥发性物质含量,并根据 ISO 760 采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法测定水分含量。如有豁免化合物,则根据 ISO 11890-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然后计算样品的 VOC 含量。
对于任何特定的应用,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必须补充附加信息。附加信息项目包含在本标准的附录(附录A)中。
按照 ISO 15528 的规定,从每个产品中取出待测产品的代表性样品,或者在多层系统中取出代表性样品。按照 ISO 1513 的规定检查并准备每个样品进行测试,最终样品以随时可用状态准备好进行测试。
本标准适用于体系中含有 VOC 和 SVOC 的情况,因为 ISO 11890-1 标准的 VOC 结果可能会受到 SVOC 的影响。对于 VOC 含量低于 0,1% 的情况,可以使用 ISO 17895 标准中描述的顶空法作为替代方法。ISO 11890-1 和 ISO 17895 标准不能用于测定 SVOC 含量。涂料和原材料中的某些成分在分析过程中可能会分解,从而产生虚假的 VOC 或 SVOC 信号。在测定涂料和原材料的 VOC 或 SVOC 时,这些信号是该方法的伪像,可以忽略不计。该方法假设挥发性物质是水或有机物。但是,可能存在其他挥发性无机化合物,需要用另一种合适的方法进行测量,并在计算中考虑这些化合物。此处描述的方法不适用于测定水含量。如果涂料或原料中含有有机酸或有机碱及其相应的盐,则由于酸或碱平衡的变化,用此方法测得的量可能不准确。
样品制备后,采用气相色谱技术分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SVOC) 和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NVOC)。根据样品类型,采用热进样或冷进样系统。热进样是首选方法。例如,通过气相色谱-质谱 (GC-MS) 鉴定化合物后,使用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GC-FID) 内标,根据化合物特异性相对响应,根据峰面积进行定量分析。未鉴定的物质则根据替代标准进行定量分析,该替代标准可能与内标相同。通过计算得出样品的 VOC 或 SVOC 含量。
对于任何特定应用,所需信息最好由相关方商定,并可全部或部分地源自国际或国家标准,或与被测产品相关的其他标准。所需信息可能包括:
简而言之,ISO 11890 标准有助于确保准确、一致地测量 VOC 含量,这对于以下方面非常重要:
简而言之,ISO 11890 标准被认为是必要的,因为它们提供了确定油漆、清漆和相关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含量的标准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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