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105 測試涵蓋了根據相關法規進行的一系列測試,用於評估 N 類機動車輛及其 O 類掛車關於危險品運輸的評估。

ECE 法規定義了用於建立機動車和機動車零部件的批准或統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術法規。 自動商用車輛只有通過在其使用國採取適當的個別措施,才完全有資格獲得批准。 缺少的是國際 ECE 級別的一套規則。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ECE) 第 105 號條例 — 它涵蓋了關於批准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某些結構特徵方面的統一規定以及相應的測試。
本條例所稱車輛,是指為運輸危險貨物而設計的底盤駕駛室車輛、半掛車牽引車、底盤掛車或自立式掛車。
相關法規的部分規定如下;
為車輛發動機供油的油箱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在法規範圍內,進行了許多機械、動態和環境測試以及相關設備的批准測量。 為了使測試被認為是成功的,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