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136 測試涵蓋了按照相關法規對 L 類車輛在電動動力系統方面進行評估的一系列測試。

ECE 法規定義了用於建立機動車和機動車零部件的批准或統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術法規。 自動商用車輛只有通過在其使用國採取適當的個別措施,才完全有資格獲得批准。 缺少的是國際 ECE 級別的一套規則。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第 136 號條例 (UN/ECE) — 涵蓋了批准 L 類車輛的統一規定以及有關電動動力總成特殊要求的相關測試。 本法規不涵蓋道路車輛的碰撞後安全要求。
該條例涵蓋以下內容;
本條例二。 第 XNUMX 節不適用於主要用途是提供電源以啟動發動機和/或照明和/或其他車輛輔助系統的 REESS。規定的電氣安全要求適用於高壓母線在未連接的情況下到外部高壓電源。
在法規範圍內,進行了許多機械、動態和環境測試以及相關設備的批准測量。 為了使測試被認為是成功的,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