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124 測試涵蓋了根據相關法規進行的一系列測試,以評估法規中指定類別的車輛的車輪、備用車輪和輪輞。

ECE 法規定義了用於建立機動車和機動車零部件的批准或統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術法規。 自動商用車輛只有通過在其使用國採取適當的個別措施,才完全有資格獲得批准。 缺少的是國際 ECE 級別的一套規則。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ECE) 第 124 號條例——它涵蓋了關於批准乘用車及其拖車車輪的統一規定以及相應的測試。
該法規包含汽車車輪的製造和組裝要求,並涵蓋作為 M 1、M 1 G、O 1 和 O 2 類車輛備件和備件的新車輪。 它不適用於代表原始設備的車輪或作為車輛製造商備件的車輪。 它也不適用於需要國家批准的“特殊車輪”。
車輪是指在輪胎和車軸之間旋轉的承重元件。 車輪通常由兩個主要部分組成:輪輞和輪盤。
條例規定的一般要求如下;
在法規範圍內,進行了許多機械、動態和環境測試以及相關設備的批准測量。 為了使測試被認為是成功的,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