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79測試涵蓋了根據相關法規進行的一系列測試,用於評估車輛轉向系統的放置和性能。

ECE 法規定義了用於建立機動車和機動車零部件的批准或統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術法規。 自動商用車輛只有通過在其使用國採取適當的個別措施,才完全有資格獲得批准。 缺少的是國際 ECE 級別的一套規則。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ECE) 第 79 條 — 它涵蓋了有關車輛轉向裝置的批准和相應測試的統一規定。
本規則適用於M、N、O類車輛的轉向裝置。 該法規的目的是對道路車輛轉向系統的佈局和性能製定統一的規定。 傳統上,主要要求是主轉向系統包括轉向控制,通常是方向盤和車輪之間的主動機械連接,以確定車輛的路徑。 如果尺寸足夠,機械連接不會出現故障。
先進的技術、通過消除機械轉向柱來提高乘客安全的願望,以及與左舵和右舵車輛之間更容易轉移轉向控制相關的製造優勢,導致了對傳統方法的審查,並且現在已經對法規進行了修改,以考慮新技術。 因此,現在可以擁有轉向控制裝置和車輪之間沒有強制機械連接的轉向系統。
轉向系統必須使車輛能夠輕鬆、安全地行駛到其最大設計速度,或者對於拖車來說,達到其技術允許的最大速度。在車輛最大設計速度下,必須能夠在筆直的路段上行駛,而無需駕駛員進行異常轉向校正,且轉向系統不會出現異常振動。
測試應在附著力良好的平坦表面上進行。 在測試期間,車輛應加載至技術允許的最大質量和轉向軸上技術允許的最大負載。 對於配備 ASE 的車軸,應在車輛加載至其技術上最大允許質量和配備 ASE 的車軸加載至其最大允許質量的情況下重複此測試。 試驗開始前,輪胎氣壓必須在規定的範圍內。
為了使測試被認為是成功的,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