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63測試涵蓋了根據兩輪輕便摩托車噪聲評估相關規定進行的一系列測試。

ECE 法規定義了用於建立機動車和機動車零部件的批准或統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術法規。 自動商用車輛只有通過在其使用國採取適當的個別措施,才完全有資格獲得批准。 缺少的是國際 ECE 級別的一套規則。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ECE) 第 63 條 — 涵蓋了有關兩輪輕便摩托車噪聲相關批准和相應測試的統一規定。
不應在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測量。 將採取預防措施以確保讀數不受陣風的影響。 出於測量目的,測試車輛上的聲源和風效應產生的聲音的加權聲級 (A) 必須至少比車輛產生的噪聲級低 10 dB(A)。
如果考慮到麥克風的靈敏度和方向特性的影響,則可以將合適的防風罩附接到麥克風上。
在法規範圍內,進行了許多機械、動態和環境測試以及相關設備的批准測量。 為了使測試被認為是成功的,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