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93 測試涵蓋了根據相關法規進行的一系列測試,用於評估法規中規定的前部底部保護裝置 (FUPD) 類別中的車輛。

ECE 法規定義了用於建立機動車和機動車零部件的批准或統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術法規。 自動商用車輛只有通過在其使用國採取適當的個別措施,才完全有資格獲得批准。 缺少的是國際 ECE 級別的一套規則。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ECE) 第 93 條規定——它涵蓋了關於批准以下內容和相應應用的測試的統一規定;
本法規的目的是為 M1 或 N1 類車輛在發生正面碰撞時防止在本法規第 1 款規定的車輛下被舉起提供有效保護。
前防鑽撞裝置 (FUPD) 必須對平行於車輛縱軸施加的力提供足夠的抵抗力,並且還必須滿足某些尺寸要求。 這些應根據本法規附件 5 中規定的測試程序和條件進行證明。
FUPD 橫樑的橫截面高度對於 N2 類車輛不得小於 100 mm,對於 N3 類車輛不得小於 120 mm。 導線的側端不應前傾或有鋒利的外緣; 當橫樑的橫向端部外圓且曲率半徑不小於 2,5 毫米時,該條件就滿足了。
該裝置可以設計成可以改變其在車輛前方的位置。 在這種情況下,將有一種有保證的方法將其固定在其服務位置,以防止任何無意的位置更改。 操作員必須能夠通過施加不超過 40 daN 的力來改變設備的位置;
每個前護板的最外表面必須基本平坦或呈水平波紋狀,但圓頂螺栓或鉚釘頭可以從表面突出不超過 10 毫米的距離。
在法規範圍內,進行了許多機械、動態和環境測試以及相關設備的批准測量。 為了使測試被認為是成功的,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