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 ECE R125測試涵蓋了按照M1類車輛駕駛員180°前視視野評估的相關規定進行的一系列測試。

ECE 法規定義了用於建立機動車和機動車零部件的批准或統一批准程序的跨境技術法規。 自動商用車輛只有通過在其使用國採取適當的個別措施,才完全有資格獲得批准。 缺少的是國際 ECE 級別的一套規則。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ECE) 第 125 號法規 — 涵蓋了有關機動車輛審批的統一規定以及針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前視視力進行相應測試的統一規定。
根據駕駛員的視野,車輛類型批准的申請由車輛製造商或其授權代表提出。 依照本規定報批的車輛類型符合必要條件的,該車輛予以批准。
該規定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在擋風玻璃和其他玻璃表面乾燥清潔時提供足夠的視野。 本法規的要求適用於駕駛員在左側的 M1 類車輛。 對於駕駛員在右側的 M1 類車輛,這些要求適用,並在適當情況下顛倒標準。
在法規範圍內,進行了許多機械、動態和環境測試以及相關設備的批准測量。 為了使測試被認為是成功的,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