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标准“EN 13718 医疗车辆和设备 - 空中救护车”由以下以同一标题发布的小节组成: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所有用于空中救护车的医疗设备的制造商必须确保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必须采用符合 EN ISO 14971 标准的风险管理流程,将医疗器械对患者和工作人员安全的风险降至最低,同时考虑器械的预期用途以及正常和故障情况下已知和可预见的危险。进行风险分析时,应反映医疗器械的储存、安装、正常使用下的操作以及按照制造商说明和空中救护车环境条件进行的维护。
医疗设备的用户界面在空中救护车中必须易于使用。EN 62366-1 和 EN 60601-1-6 提供了有关如何设计易于使用的医疗设备的详细信息。便携式医疗设备必须可在飞机内外运输,并且必须可由单人携带。
医疗器械制造商必须对空中救护车内外医疗器械的手动操作进行风险评估。可以使用多种公认的风险评估方法,包括关键要素法、手动操作评估表和 EN 1005-2 标准。按钮、开关、显示屏、控制器和类似设备在预期工作条件下必须易于操作且清晰易读。EN 13718-2 标准对预期工作条件进行了描述。带有警报和信号的医疗器械必须在预期工作条件下提供清晰的视觉信号。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运送至少一名担架患者的空中救护车。根据预期用途,空中救护车分为直升机紧急医疗服务、直升机重症监护医疗服务和固定翼空中救护车,并针对不同类别制定了相应的要求。
总体而言,空中救护车的设计应能够快速安全地将医务人员运送至医院外、医院之间以及医院之间需要医疗护理的患者。运送重症监护患者需要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空中救护车的设计应能够容纳人员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空中救护车应至少为一名担架上的患者提供治疗。
空中救护车必须配备符合附件A的医疗设备以及符合附件B的其他生命支持设备,以持续提供患者护理。设备和系统的选择和设计必须确保互换性和互操作性。医疗设备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适用的适航要求。
EN 13718 标准被认为至关重要,因为它定义了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关键安全和性能要求。这些标准尤其重要,原因如下:
我们的机构多年来一直通过广泛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活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支持,拥有一支强大的团队,他们密切关注全球科技发展,并不断提升自我。此外,我们还提供符合“EN 13718 医疗车辆和设备 - 空中救护车”标准的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