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O 2055-1 清真食品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GSO 2055-1 清真食品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海合会标准化组织(GSO)是由海合会成员国国家标准化组织组成的区域组织。该组织通过专门技术委员会发布海湾标准和技术法规。海湾合作委员会(GGC)是阿拉伯半岛以下国家的政治和经济联盟: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GSO 2055-1 清真食品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GSO 发布的“GSO 2055-1 清真食品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标准解释了清真食品在供应链每个阶段必须遵守的一般条件。该标准涵盖清真食品,包括收据、制备、包装、标签和描述数据。它还涵盖清真食品的处理、运输、分配、储存、展示和服务过程。

就本标准而言,适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 清真食品是指按照清真要求通过吃、喝、注射或吸入方式消费的食品和饮料。
  • 按伊斯兰规定屠宰是指按照海湾国家标准规定的伊斯兰法中的清真要求进行屠宰。
  • 清真证书是指证明本规定所规定的产品、服务或系统符合伊斯兰法清真要求的文件。这些是针对企业、农场、屠宰场和清真设施的清真标签和认证,以及初级产品和材料成分的认证。肉类衍生物及其提取物、添加剂和成分(包括凝乳酶、明胶、动物脂肪和油及其衍生物)均经过认证。
  • 改性食品是指通过含有改性产品或次要成分的食品和饮料之间的基因转移过程而获得的食品。它涵盖使用基因改造技术和对食物 DNA 进行改变的生物物种。
  • 食品添加剂是指通常不作为食品本身食用或通常不作为食品成分使用的任何物质,无论是否具有营养价值。这些物质是在生产过程中出于技术目的(包括有机目的)而故意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并且是或预期因添加而产生的物质。这些食品或其副产品的制备、加工、包装、运输或保存(直接或间接)包含这些食品特性的元素或对其特性的影响。
  • 清真认证机构是指经清真认证机构认可、颁发清真证书的组织。

本标准对清真食品认证的一般要求解释如下:

  • 根据本标准附件,所有食品、其衍生物、产品、部件和提取物均须遵守伊斯兰规则中允许或禁止的规定。
  • 清真食品食品链的所有阶段都必须遵循源自伊斯兰规则的程序。其中包括接收、准备、包装、标签、运输、分发、储存、展示和清真食品服务。
  • 清真食品生产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和原材料必须不含任何非清真成分。这必须得到描述其组件(包括包装材料)的合法官方文件的支持。
  • 所有清真食品必须不含任何可能对健康有害的有毒物质和有害污染物。
  • 所有清真食品必须没有杂质污染,这是伊斯兰教规则所禁止的。
  • 所有非清真产品必须在整个食物链中与清真产品完全分开,以确保它们具有差异性,并且不会与其他产品混合或受到污染。
  • 官方机构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程序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清真产品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其他当地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程序。
  • 肉类或其制品生产中,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卫生要求。
  • 动物屠宰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本标准规定的伊斯兰教规则。
  • 食品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一般卫生要求。
  • 用于制备清真食品的所有设备、工具、生产线和相关材料必须清洁,不得由非清真材料制成或含有非清真材料。
  • 在转换任何接触或使用过非清真食品的设备、工具或生产线时,必须按照一般清洁规则进行清洁,以彻底消除非清真产品的痕迹。从非清真交易到清真交易的转变不应连续重复。
  • 在清洁或维护与清真食品接触的机器或设备时,不得使用含有非清真成分或材料的洗涤剂液体、油脂、油或脂肪。

本标准中,对清真食品认证的包装材料描述如下:

  • 包装材料不得含有任何非清真材料。
  • 包装材料在准备、储存或运输过程中不应使用被非清真材料污染的设备来准备或生产。它必须与其他非清真材料物理隔离。
  • 包装材料不应含有任何被认为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

对于清真认证,产品的所有销售、分销和供应设施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只应经营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清真食品规定的清真产品。
  • 清真食品服务、加工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和器具必须与非清真食品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器具完全分开。
  • 如果设施或服务地点通常经营非清真产品,但计划转向清真生产,则在开始清真生产之前必须按照伊斯兰规则进行清洁过程。
  • 不允许在同一地点提供非清真食品和饮料。

所有储存、展示或运输的清真食品必须分开分类并贴上清真标签,以避免与非清真产品混淆。应使用适当的运输工具,避免与非清真产品混合。

根据本标准还确定了认证标签的要求。因此,在不影响 GSO 标准的情况下,标签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产品名称和类型。
  • 一份成分清单反映了其无疑不受规则所有禁令的约束。应明确公布实际内容来源。
  • 含有脂肪、油、肉类衍生物或提取物(如明胶或凝乳酶)的产品必须声明其来源。
  • 含有转基因生物的食品必须申报。
  • 如果希望在标签上粘贴清真标语,则必须遵守本标准的要求。
  • 必须遵守有关屠宰动物及其产品标签的标准要求。
  • 必要时必须声明食品添加剂符合本标准。
  • 所有类型的带鳞鱼、虾和鱼卵以及带鳞副产品都必须适当地标记为“有鳞鱼”。所有其他水生动物及其副产品必须视情况明确标记为“无鳞鱼”。

根据该标准,不会获得清真认证的动物包括:

  • 伊斯兰教规禁止屠宰的动物
  • 被多神论者、无神论者、世俗主义者、无神论者、祆教徒、叛教者、基督徒和犹太人以外的人屠宰的动物
  • 死去的动物、淹死的动物
  • 动物被殴打致死
  • 堕落的动物
  • 被掠食者吃掉的动物
  • 屠宰动物时不提及安拉的名字
  • 祭拜偶像时宰杀的动物
  • 不以真主的方式宰杀动物
  • 被禁止食用的动物污染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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