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AC 991.43 食品中總膳食纖維、可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的測定 - 酶-重量法 MES-TRIS Bufler A

AOAC 991.43 食品中總膳食纖維、可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的測定 - 酶-重量法 MES-TRIS Bufler A

根據美國官方分析化學家協會 (AOAC) 制定的「AOAC 991.43 食品中總膳食纖維、可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酶法-重量法 MES-TRIS Bufler A」標準,取兩份乾燥食品樣品(若脂肪含量超過 10%,則需脫脂),依序使用耐熱葡澱粉酶、蛋白酶和糖蛋白,以去除熱糖蛋白和蛋白質酵素。測定總膳食纖維時,先用酒精處理酵素解產物以沉澱可溶性膳食纖維,然後過濾;將總膳食纖維殘渣用酒精和丙酮洗滌,乾燥後秤重。測定不溶性膳食纖維和可溶性膳食纖維時,先過濾酵素解產物,再用溫水洗滌殘留的不溶性膳食纖維,乾燥後秤重。測定可溶性膳食纖維時,將濾液和殘渣合併,用酒精沉澱,過濾,乾燥後秤重。總膳食纖維、不溶性膳食纖維和可溶性膳食纖維的殘差值已根據蛋白質、灰分和空隙進行了校正。

AOAC 991.43 食品中總膳食纖維、可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的測定 - 酶-重量法 MES-TRIS Bufler A

測試中使用以下設備:

  • 燒杯:400 或 600 毫升(任何形狀)。
  • 過濾坩堝:燒結圓盤,粗粒,孔徑 ASTM 40-60 μm,60 mL Pyrex 材質。製備方法如下:將其置於灰爐中,在攝氏 525 度下煅燒過夜。取出坩堝前,待爐溫降至攝氏 130 度以下。然後將坩堝浸泡在 2% 的清洗液中,室溫下浸泡 1 小時。

坩堝先用普通水沖洗,再用去離子水沖洗。最後用15 mL丙酮沖洗,然後風乾。在乾燥的坩堝中加入約1,0 g矽藻土,並在130℃下乾燥至恆重。將坩堝置於乾燥劑中冷卻約1小時,記錄坩堝加矽藻土的總重量,精確到0,1 mg。

  • 真空系統:附調節裝置的真空幫浦或抽吸器。帶側臂的1升厚壁過濾瓶。用於過濾的橡膠圈適配器。口罩。
  • 搖床式水浴:配備自動開關定時器,可將溫度維持在98度±2度。也可設定恆溫60度。
  • 天平:分析天平,精度為±0,1毫克。
  • 馬弗爐:可保持 525 度正負 5 度的溫度。
  • 烤箱:可保持溫度在攝氏 105 至 130 度之間,誤差為正負 3 度。
  • 乾燥劑:二氧化矽或同等乾燥劑。每兩週將乾燥劑在130度下乾燥過夜。
  • pH計:溫度補償,pH值以4、0、7、0和10、0的緩衝溶液標準化。
  • 移液管:附一次性吸頭。容量分別為 100-300 µL 和 5 mL。
  • 分銷商。
  • 磁力攪拌器和攪拌棒。

AOAC 991.43 標準是目前公認最廣泛、歷史意義最重大的膳食纖維測定正式方法之一。自 1991 年首次發布以來,該方法一直是膳食纖維分析的基石。在此標準出現之前,膳食纖維通常僅以粗纖維的形式進行測定。 AOAC 920.86 標準中所描述的方法嚴重低估了膳食纖維的真實含量,僅能測定少量纖維素和木質素,卻會失去大部分半纖維素、果膠、樹膠和抗性澱粉。

AOAC 991.43 標準旨在提供更符合生理學的準確測量,更好地反映人體小腸中實際難以消化的物質(膳食纖維的生理定義),並已成為全球數百萬份營養標籤上膳食纖維值的基礎。

此方法結合了酶解和重量測定:

  • 樣品製備:雙份測試樣品以耐熱α-澱粉酶進行明膠化。
  • 酵素消化:蛋白酶(用於去除蛋白質)和糖化酶(用於將可消化的澱粉水解成葡萄糖)模擬人體消化條件(pH 值、溫度和持續時間與口腔、胃和小腸中的條件相似)。
  • 膳食纖維沉澱:加入乙醇(4 體積)沉澱可溶性膳食纖維聚合物,並去除消化物質。
  • 過濾和洗滌:將殘渣(含有總膳食纖維)過濾,用乙醇和丙酮洗滌,乾燥,然後稱重。
  • 蛋白質和灰分校正:對一對樣品進行殘餘蛋白質分析,另一對樣品進行灰分分析;將二者相減,得到校正後的總膳食纖維。
  • 可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的分離(可選擇):在乙醇沉澱之前,可以先過濾消化產物。過濾後的殘渣即為不溶性膳食纖維。然後用乙醇沉澱濾液以回收可溶性膳食纖維。總膳食纖維 = 不溶性膳食纖維 + 可溶性膳食纖維。

此方法的基本特點如下:

  • 它同時測量可溶性膳食纖維和不可溶性膳食纖維。
  • 它含有抗性澱粉,這種澱粉不易被酵素消化。
  • DP 含有大部分不可消化的寡糖,其中前 10 種寡糖含量最低(因為它們會在 78% 乙醇中沉澱)。
  • DP 不包括不可消化的寡糖 3-9,這些寡糖需要單獨的方法。

此方法的優點如下:

  • 設備相對簡單(無需高效液相層析儀)。
  • 各實驗室均獲得穩健且可重複的結果。
  • 全面的驗證數據和實驗室間研究。
  • 它測量的是生理相關的纖維。

目前實際應用:

  • 在許多尚未採用新的食品法典/FDA定義的國家,它仍然被用作參考方法。
  • 在研究中,當比較歷史資料時,常會用到這種方法。
  • 對於穀物製品、蔬菜和傳統高纖維食品,許多實驗室更喜歡差異最小的新方法。

多年來,憑藉我們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我們始終了解客戶的需求,提供所需的先進檢測服務,並協助他們建立、實施和改進管理系統。在此框架下,我們也根據「AOAC 991.43 食品中總膳食纖維、可溶性膳食纖維和不溶性膳食纖維 - 酵素法-重量法 MES-TRIS Bufler A」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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