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關於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製品的第 10/2011 號法規

歐盟關於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製品的第 10/2011 號法規

在歐盟國家發布的編號為 10/2011 的法規包含歐洲環境署關於旨在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物質的文本。 該法規描述了用於或已經與或預期將與可接受的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製品的製造和銷售的具體要求。

歐盟關於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製品的第 10/2011 號法規

上述規定適用於在歐盟市場向消費者提供的以下類型的材料和物品:

  • 僅由塑料及其零件組成的材料和製品
  • 塑料多層材料和製品通過粘合劑或其他方式固定在一起
  • 本文提及的材料和物品,印刷或覆蓋有塗層
  • 塑料板或塑料塗層,以及在蓋中形成墊圈的塑料塗層,形成兩層或多層不同類型的材料
  • 多材料多層材料和製品中的塑料層

但是,本法規未涵蓋的材料和物質是:離子交換樹脂、橡膠和矽樹脂。

適用於印刷油墨、粘合劑或塗料的歐盟或國家法規仍然有效。

在第 10/2011 號法規的範圍內,塑料材料和製品只能在以下情況下提供給消費者:

  • 在預期和可預見的使用範圍內符合第 1935/2004 條第 3 條規定的相關要求
  • 遵守第 1935/2004 號法規第 15 條規定的標籤要求
  • 遵守第 1935/2004 號法規第 17 條規定的可追溯性要求
  • 按照編號為 2023/2006 的法規中規定的良好生產規范進行生產
  • 本條例的 II、III 和 IV。 遵守章節中規定的成分和聲明要求

在生產塑膠材料和製品用塑膠片材時,只能有意使用本條例附件中允許使用的物質清單所列的物質。

在它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在歐盟關於旨在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規範圍內提供必要的測試服務,編號為 10/2011 , 擁有訓練有素的專業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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