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AC 993.21 食品和食品中的總膳食纖維

AOAC 993.21 食品和食品中的總膳食纖維

由分析化學家官方協會 (AOAC) 制定的 AOAC 993.21 標准定義了一種用於確定食品和食品中膳食纖維總量的非酶-重量法。

AOAC 993.21 食品和食品中的總膳食纖維

根據該測試方法,將乾果、蔬菜或分離的纖維來源懸浮在水中,並在 37 攝氏度下孵育 90 分鐘以溶解糖和其他水溶性成分。 然後用乙醇沉澱纖維組分,殘餘物依次用78%乙醇、95%乙醇和丙酮洗滌,然後在105度下乾燥。

纖維一詞由委員會指令 90/496/EC 定義,該指令修正了理事會指令 2/2008/EEC100 關於食品營養標籤的建議日用量、能量轉換係數和定義。 因此,纖維是指在人體小腸中不被消化或吸收的具有三個或更多單體單元的碳水化合物聚合物,分為以下幾類:

  • 食用時天然存在於食物中的可食用碳水化合物聚合物
  • 通過物理、酶或化學方法從食品原料中獲得的可食用碳水化合物聚合物,其有益的生理作用已被普遍接受的科學證據證明。
  • 公認的科學證據證明具有有益生理作用的可食用合成碳水化合物聚合物

食物中的總膳食纖維通過酶重量法測定,該方法使用磷酸鹽緩衝系統進行測量。 來自乾燥(必要時脫脂)食品的雙份樣品被凝膠化並用 α-澱粉酶部分消化,然後用蛋白酶和澱粉葡萄糖苷酶進行酶消化以去除樣品中存在的蛋白質和澱粉,模擬人類消化。

然後過濾殘餘物並用乙醇和丙酮洗滌,然後乾燥並稱重。 樣品的一部分被分析為蛋白質,另一部分是灰燼。 在高級實驗室進行的測試中,總膳食纖維的計算方法是從殘留物的重量中減去蛋白質和灰分的重量。

我們的組織還提供食品和食品中總膳食纖維的檢測服務,在 AOAC 993.21 標準的範圍內,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在它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各個領域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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