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O 2055-1 清真食品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海合會標準化組織(GSO)是由海合會成員國國家標準化組織組成的區域組織。該組織透過專門技術委員會發布海灣標準和技術法規。海灣合作委員會(GGC)是阿拉伯半島以下國家的政治和經濟聯盟:巴林、科威特、阿曼、卡達、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GSO 發布的「GSO 2055-1 清真食品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標準解釋了清真食品在供應鏈每個階段必須遵守的一般條件。該標準涵蓋清真食品,包括收據、製備、包裝、標籤和描述數據。它還涵蓋清真食品的處理、運輸、分配、儲存、展示和服務過程。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 清真食品是指依照清真要求透過吃、喝、注射或吸入方式消費的食品和飲料。
- 依伊斯蘭教規定屠宰是指依照海灣國家標準規定的伊斯蘭教法中的清真要求屠宰。
- 清真證書是指證明本規定所規定的產品、服務或系統符合伊斯蘭教法清真要求的文件。這些是針對企業、農場、屠宰場和清真設施的清真標籤和認證,以及初級產品和材料成分的認證。肉類衍生物及其萃取物、添加劑和成分(包括凝乳酶、明膠、動物脂肪和油及其衍生物)均經過認證。
- 改質食品是指透過含有改質產品或次要成分的食品和飲料之間的基因轉移過程而獲得的食品。它涵蓋使用基因改造技術和對食物 DNA 進行改變的生物物種。
- 食品添加劑是指通常不作為食品本身食用或通常不作為食品成分使用的任何物質,無論是否具有營養價值。這些物質是在生產過程中出於技術目的(包括有機目的)而故意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質,並且是或預期因添加而產生的物質。這些食品或其副產品的製備、加工、包裝、運輸或保存(直接或間接)包含這些食品特性的元素或對其特性的影響。
- 清真認證機構是指經清真認證機構認可、核發清真證書的組織。
本標準對清真食品認證的一般要求解釋如下:
- 根據本標準配件,所有食品、其衍生物、產品、零件和萃取物均須遵守伊斯蘭規則中允許或禁止的規定。
- 清真食品食品鏈的所有階段都必須遵循源自伊斯蘭規則的程序。其中包括接收、準備、包裝、標籤、運輸、分發、儲存、展示和清真食品服務。
- 清真食品生產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劑和原料必須不含任何非清真成分。這必須得到描述其組件(包括包裝材料)的合法官方文件的支持。
- 所有清真食品必須不含任何可能對健康有害的有毒物質和有害污染物。
- 所有清真食品必須沒有雜質污染,這是伊斯蘭教規則所禁止的。
- 所有非清真產品必須在整個食物鏈中與清真產品完全分開,以確保它們具有差異性,並且不會與其他產品混合或污染。
- 官方機構可以採取一切必要的程序來驗證產品是否符合清真產品的特定要求,並根據其他當地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程序。
- 肉類或其製品生產中,必須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衛生要求。
- 動物屠宰要求必須嚴格遵守本標準規定的伊斯蘭教規則。
- 食品必須符合本標準規定的一般衛生要求。
- 用於製備清真食品的所有設備、工具、生產線和相關材料必須清潔,不得製造或含有非清真材料。
- 在轉換任何接觸或使用過非清真食品的設備、工具或生產線時,必須按照一般清潔規則進行清潔,以徹底消除非清真產品的痕跡。從非清真交易到清真交易的轉變不應連續重複。
- 在清潔或維護與清真食品接觸的機器或設備時,不得使用含有非清真成分或材料的洗滌劑液體、油脂、油或脂肪。
本標準中,清真食品認證的包裝材料說明如下:
- 包裝材料不得含有任何非清真材料。
- 包裝材料在準備、儲存或運輸過程中不應使用被非清真材料污染的設備來準備或生產。它必須與其他非清真材料物理隔離。
- 包裝材料不應含有任何被認為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材料。
對於清真認證,產品的所有銷售、分銷和供應設施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 只應經營符合本標準規定的清真食品規定的清真產品。
- 清真食品服務、加工和銷售過程中使用的工具、設備和器具必須與非清真食品所使用的工具、設備和器具完全分開。
- 如果設施或服務地點通常經營非清真產品,但計劃轉向清真生產,則在開始清真生產之前必須按照伊斯蘭規則進行清潔過程。
- 不允許在同一地點提供非清真食品和飲料。
所有儲存、展示或運輸的清真食品必須分開分類並貼上清真標籤,以避免與非清真產品混淆。應使用適當的運送工具,避免與非清真產品混合。
根據本標準也確定了認證標籤的要求。因此,在不影響 GSO 標準的情況下,標籤必須包含以下資訊:
- 產品名稱和類型。
- 一份成分清單反映了其無疑不受規則所有禁令的約束。應明確公佈實際內容來源。
- 含有脂肪、油、肉類衍生物或萃取物(如明膠或凝乳酵素)的產品必須聲明其來源。
- 含有基因改造生物的食品必須申報。
- 如果希望在標籤上貼上清真標語,則必須遵守本標準的要求。
- 必須遵守有關屠宰動物及其產品標籤的標準要求。
- 必要時必須聲明食品添加物符合本標準。
- 所有類型的帶鱗魚、蝦和魚卵以及帶鱗副產品都必須適當地標記為「有鱗魚」。所有其他水生動物及其副產品必須視情況明確標示為「無鱗魚」。
根據該標準,不會獲得清真認證的動物包括:
- 伊斯蘭教規禁止屠宰的動物
- 被多神論者、無神論者、世俗主義者、無神論者、祆教徒、叛教者、基督徒和猶太人以外的人屠宰的動物
- 死去的動物、淹死的動物
- 動物被毆打致死
- 墮落的動物
- 被掠食者吃掉的動物
- 屠宰動物時不提及安拉的名字
- 祭拜偶像時宰殺的動物
- 不以真主的方式宰殺動物
- 被禁止食用的動物污染的動物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憑藉訓練有素的專業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還提供“GSO 2055-1清真食品-”中定義的認證和測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