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材料要求第2020/1245號

塑料材料要求第2020/1245號

歐盟國家發布的第 10/2011 號關於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物質的法規已被 2020 年發布的第 2020/1245 號塑料材料要求法規取代。

塑料材料要求第2020/1245號

所做的更改如下:

  • 第 6 條第(3)款(a)項已修訂。 這一變化涉及允許的酸、酚或醇的鹽。
  • 附件一物質、附件二材料和物品限制、附件四符合性聲明和附件五符合性測試附件已根據新法規附件進行了修訂。

符合第 10/2011 號法規(在這些變更生效前有效並在 23 年 2021 月 23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塑料材料和製品)可繼續投放市場直至 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並繼續投放市場直至庫存耗盡。

塑料材料因其多功能性而在許多項目中得到應用,這是一個很有價值的特性。 這些材料的機械性能高度依賴於溫度,並且在受到應力時往往會變形。 然而,許多可能的添加劑(例如玻璃纖維或碳纖維)被用來減少其缺陷的影響。

塑料材料的主要性能可列舉如下:高加工性、低比重、低導電率和導熱率、耐腐蝕、低摩擦係數、耐化學性和優異的美觀性能。 然而,目前市場上的塑料材料種類繁多,很難確定最合適的一種。 尤其是在食品行業。 對於食品而言,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的性能和用途更為重要。

食品在生產、加工、儲存、製備和食用過程中,直到最終被食用,會接觸到多種材料和物品。這些材料要么是專門設計用於與食品接觸的,要么已經與食品接觸,要么在正常或可預見的使用情況下,可能會與食品接觸或將其成分轉移到食品中。例如,用於運輸食品的容器、用於加工食品的機械、包裝材料以及廚房用具和餐具等。

我們的組織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還憑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提供編號為2020/1245的塑料材料要求的測試服務。

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