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 (UV) 燈裝置對塑膠的暴露標準規範」描述了按照標準「ASTM G4329-21 使用實驗室光源在加速試驗裝置中對非金屬材料進行暴露的標準規範」和「ASTM G151-19 用於暴露非金屬材料的螢光紫外線材料的螢光)燈裝置操作的標準規範」進行使用螢光紫外線燈和水裝置對塑膠進行暴露的具體程序和測試條件。該標準還涵蓋了測試樣品的準備、塑膠的最佳測試條件以及測試結果的評估。

塑膠材料抵抗光、熱和水引起的降解的能力是許多應用中的重要特性。本標準旨在介紹與最終使用條件相關的特性變化,包括紫外線太陽輻射、濕度和熱量的影響。本標準所使用的暴露並不是為了模擬當地天氣現象(如大氣污染、生物侵襲和暴露於鹽水)所引起的退化。
在該標準可接受的限度內,操作條件的變化不一定會產生相同的結果。因此,對本標準所使用的任何引用均不與根據描述所使用的特定操作條件的部分編寫的報告結合使用。
ASTM G141 中包含了有關實驗室加速暴露測試的設計、實施和數據分析中變異性來源和解決變異性的策略的更多資訊。當根據與其他材料或對照材料相比的性能排名來評估材料的穩定性時,已證明測試結果在實驗室之間具有良好的可重複性。因此,建議將已知性能的類似材料(對照)與測試材料同時暴露。建議對每種材料進行至少三次重複曝光,以便對結果進行統計評估。測試結果取決於是否依照 ASTM G154 小心操作設備。重要因素包括線路電壓調節、設備運作房間的溫度、溫度控制以及燈的狀況和使用年限。
待暴露樣品的尺寸和形狀由用於評估暴露對樣品的影響的特定測試方法的特性決定。試驗方法由有關方面決定。如果可能的話,建議樣品的尺寸適合暴露設備提供的樣品架和架子。除非將特定支撐作為測試的一個組成部分,否則應以僅佔用支架支撐所需最小樣本面積的方式安裝樣本。此未暴露的表面不應作為測試區域的一部分。
對於泡沫等絕緣材料樣品,在凝結期間快速檢查樣品,以驗證樣品上是否出現可見的凝結。每週進行一次目視檢查,在冷凝開始後至少一小時進行。
如果沒有發生冷凝,最可能的原因是室內空氣冷卻不足,或實驗室溫度太高,或冷凝溫度設定得太低或太接近室溫,或厚的絕緣材料樣品可能阻礙了冷凝所必需的室內空氣冷卻。例如,厚度為 25 毫米的木材樣本可能表現出較差的冷凝效果,冷凝設定點為 40 度,實驗室溫度為 30 度。此外,樣品安裝不當可能會導致蒸氣從腔室中逸出。
為了確保剛性,將柔性樣品附著在由 0,635 毫米厚的鋁製成的支撐板上。
樣品中大於 2 毫米的孔和不規則形狀樣品周圍大於 1 毫米的開口均應封閉,以防止水蒸氣損失。多孔樣品附著在可充當蒸氣屏障的固體支撐物(例如鋁)上。除非另有說明,每個測試和對照材料至少暴露三個重複樣本。 ASTM G147 中所述的程序適用於暴露之前、期間和之後測試、控制和參考材料樣品的表徵、調節和處理。
為了在單一面板上顯示不同曝光時間的效果,標本的表面沒有被遮蔽。使用此方法可能會獲得誤導性的結果,因為樣品的遮蔽部分仍然暴露在溫度和濕度循環中,這在許多情況下會影響結果。由於樣品的厚度會顯著影響結果,因此測試和控制樣品的厚度應在標稱尺寸的正負 10% 範圍內。在研究機械性質時這一點尤其重要。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依照《ASTM D4329-21 螢光紫外線(UV)燈裝置對塑膠進行暴露的標準應用》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