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準「EN ISO 2813 塗料和清漆 - 20°、60° 和 85° 光澤度值的測定」基於歐洲標準,隨後由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發布,描述了使用 20°、60° 或 85° 三種幾何角度測定塗層光澤度的方法。此方法適用於測量平坦、不透明基材上不織布塗層的光澤度。除了上述樣品之外,還可以對測試樣品進行比較光澤度測量。但不能確保所獲得的亮度值與視覺亮度感知相對應。

就本標準而言,除了 ISO 4618 中給出的術語和定義外,還適用以下定義:
原則上,利用反射測量裝置,可以根據視覺光澤感知來確定塗層表面的光澤值。在此背景下,獲得了塗層的光澤度與具有指定參考折射率的拋光平板玻璃的光澤度之間的比率。光澤度測量方法由以下參數決定:
亮度是觀察表面時所產生的視覺感知。當光線以更具方向性的方式從表面反射時,物體的鏡面反射會更加明顯。入射光僅在主鏡面方向從高光澤表面反射。在無光澤表面上,光線不僅在主鏡面方向反射,而且還在所有立體角上漫散射。光在空間分佈越均勻,指向分量的強度和在表面顯現的物質的強度就越小。
光澤度測量的原理是基於定向反射光的測量。在此背景下,強度是在反射角周圍的定義角度區域內測量的。反射光的強度取決於表面材質和入射角。因此,隨著入射角的增加,從塗層表面反射的光會更多。剩餘的光在空氣/塗層界面處發生折射,並在塗層內發生光散射或吸收。
光澤度值與具有指定折射率的黑色拋光玻璃標準的反射特性有關,而與入射光的強度無關。不同視角下亮度感知可能會大不相同。例如,在散射光和低視角下,霧面表面可能顯得有光澤,因為在這些反射條件下,大量光線被定向反射,散射密度也很低。標準中給出的圖表顯示了視覺上均勻分級的塗層樣品(啞光到光澤)的光澤感知與為 20 度、60 度和 85 度的測量角度分配的光澤值之間的關係。
由於圖中特性曲線的非線性,每個測量角度的亮度只能在一定範圍內區分。實務證明,根據樣品表面的光澤度,可以採用以下測量角度:
必須為每個亮度值指定幾何形狀。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根據「EN ISO 2813 油漆和清漆 - 20度、60度和85度光澤度的測定」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