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國發布的「GA專業標準-安全」類標準「GA 141-2010警用防彈衣防彈」中,警用防彈衣領域使用的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品質保證原則及包裝、運輸、貯存要求。本標準適用於警用防彈衣。

本標準所稱警用防彈防彈衣係指吸收及耗散彈頭能量、防止穿刺、減輕鈍挫傷、有效保護身體受保護部位的材料,包括防彈防彈衣背心、防彈衣面板、防彈衣的防彈配件指服裝。裝甲板是指有效防止彈頭侵徹、防止或減輕人體鈍性創傷的防護結構。標準包含防彈衣結構示意圖。
該標準包含執法部門通常使用的防彈衣的最低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以保護軀幹免受手槍和步槍彈藥的傷害。該標準的主要目的是測試、評估和認證防彈防彈衣。
該標準旨在與其他標準結合使用,以測試和評估特定的防彈裝備(例如防彈防彈衣),以抵禦對執法部門構成威脅生命的安全危害的當代彈道威脅。
根據該標準,防彈衣材料的防彈性能必須是無毒的,並且不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固有傷害。防彈衣的防彈性能必須靈活且易於穿脫。穿戴後,雙臂的自由活動和人體的跪、跳、蹲、投、轉等動作不應受到限制。防彈衣的防彈衣符合裝甲板的特性,必須是可拆卸的。船體裝甲板上應標示衝擊面或磨損面。
同時,防彈衣的夾克必須無破損、浮線、缺縫等缺陷。防彈板材質表面不應有孔洞、深坑、刮傷、裂痕、邊角毛邊等缺陷。金屬材質必須經過防鏽處理。非金屬材質應光滑、光滑。同層防彈材質必須光滑一致,無拼接、局部突出、皺紋等缺陷。對於由多層防彈材料組成的防彈板,每層的性能和尺寸必須一致。對於軟質防彈材料,原料不應經過化學處理和熱黏合。防彈衣的防彈板結構和防彈附件的材質應與防彈衣板一致。防彈衣和防彈插板必須具有清晰且永久的產品標記。防彈衣標記的位置應在背部內側領口下方10公分處,防彈板防護罩撞擊面中部。彈道插入板標記必須位於衝擊表面的右下角。
防彈背心的防彈顏色應為警服藍。防彈板的防護罩應為黑色、不透光、防水,封邊應均勻。防彈板防護套的材質必須具有防洩漏性能。耐靜水壓必須大於或等於18 kPa。
同時,防彈衣的防彈實際預期防護面積應為0,25平方公尺或更大。對於防護等級2以上的防彈衣,如果使用防彈插板,則其必須位於防彈板之外。防彈插板的有效彈道尺寸為4毫米×250毫米。四個角的倒角應為300毫米或更小。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GA 141-2010警用防彈衣防彈耐久性」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測試服務。
